聯電創辦人曹興誠1日於記者會上,直指中天電視台為「匪台」,狠嗆該台記者造謠,拒絕回答該媒體記者林宸佑的問題,反問「幹嘛浪費我的時間?」為此,中天電視台董事長廖麗生5日與林宸佑一同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向曹興誠提出民事求償新台幣5億元。對此,曹興誠直言中天此舉是「媒體之恥」,表明自己不僅將會反告,還將要求中天賠償新台幣50億元。
曹興誠上周召開記者會宣布恢復中華民國國籍,當時中天記者林宸佑提問「病毒會跑來跑去,所以清零是不可能,但陳時中曾提清零政策,所以曹董是在質疑陳時中的政策嗎?」曹興誠隨即直指該題有陷阱,在得知對方是中天記者後,更痛批對方是「匪台」。對此,中天電視廖麗生、林宸佑今赴北檢提告。
廖麗生聲稱,曹興誠公然誹謗與侮辱他人的言行,侵害中天電視的民譽,更玷污了「台灣的自由民主價值」,為了「維護新聞自由」及中天電視全體同仁的名譽與權益,自己不得不對曹興誠提出告訴,未來判賠金額所得將全數成立基金,助全台各學校重建「禮義廉恥」、「尊重民主」之價值。
林宸佑則強調,自己身為記者職責就是提問,他辯稱當天所提出的「清零政策」是「全台民眾都想知道的問題」,曹興誠就算不想回答,也不該侮辱和誹謗。而當天自己高喊「難道現在是一言堂?」他自稱已經「引起全台民眾對於公平正義、新聞自由的憤怒與不滿」,為維護媒體第四權和新聞人的尊嚴,最終決定提出告訴。
針對2人的提告,曹興誠也發表聲明,認為媒體告個人是荒唐至極。因媒體覺得什麼人發言不當,在媒體上澄清或反駁即可。自9月1日以來,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旺中集團)攻擊他的新聞影片,超過200則以上,現在卻要告他誹謗,如此濫用司法資源、意圖限制個人發言自由,不只是霸凌,也是媒體之恥。
曹興誠提到,外界普遍認為,司法單位應拒絕受理這種司法擾民的惡劣行為。因此中天此舉顯屬誣告,待其敗訴後,自己將會反告,要求中天賠償新台幣50億元,並捐出用以加強國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