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20)進行軍人年改修法二讀程序,針對關鍵、爭議條文逐條發言、表決。其中,時代力量所提「退將赴中」條款,規定如退將赴中參與政治活動、軍事慶典者,可剝奪其退休俸,被藍綠以不同理由聯手表決封殺。
根據時力條文,退除役將級軍官於領受退除役給與期間,參與境外敵對勢力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在境外敵對勢力所舉辦,由境外敵對勢力領導人之主持之慶典者,應自始剝奪其退除給與。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發言時,再度援引前陸軍副司令吳斯懷在2016年底赴中參加中共所舉辦孫中山誕辰紀念日為例,指吳斯懷正襟危坐,全程專心聆聽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演講,質疑「有什麼比這個更嚴重汙辱中華民國軍人更嚴重的事情?」他強調,只要有辱國格、軍魂,就應剝奪退休給與。
李彥秀:此條文太具有「針對性」
不過,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彥秀則反駁,此條文太具有「針對性」,且不符比例原則;另一名立委呂玉玲則表示,「境外敵對勢力」、「境外敵對勢力領導人」的定義不明,如修法不符合明確性原則,行政機關難以執行,且判斷標準不一致,恐造成不同。
民進黨團則主張,法律應有完整配套。立委羅致政指出,如法律規範須明確,人民才有所依據,然時力條文卻有不明確、不周延以及矛盾之處。
羅致政也進一步指出,時力條文指稱「境外敵對勢力」舉辦活動並不明確且有局限性,如中國在第三地舉辦該如何處罰?又如果參與者是屬於「文官」的國防部副部長,是否該處理?倘若,參加者是曾涉及我國機敏業務的上校指揮官,又是否該處理?
羅致政強調,社會不容許退將赴中的行為,但法律應有統一規範,包括政務官、文官等都應一併規定,政府正研議相關修法,包括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刑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