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除了被告或尚未判刑確定的收容人外,都會在監獄服刑,過數饅頭的日子,24小時有能照顧,生病還有健保看醫生,中風了家屬也不來保外就醫,監獄還要派一位收容人當看護照顧,講實在的監獄已變成長照中心只是限制了部分自由。修法的學者和立法委員應該實際去監獄看看,不要讓長官陪才看的到真實,既然無法矯治應該讓犯人好好把刑期服完,應再限制緊縮假釋的條件及修改假釋審核制度、廢除外役監和監作作業,把現有的外役監改建成監獄,以紓緩西部監獄較擁擠情形。當一個人會變成壞人,是有諸多因素造成的,例如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社會因素等,社會多多少少也有責任,政府應多重視矯正署,給予更多經費,相信大家一定忘記了「2015年2月11日高雄監獄挾持事件」,當社會不關心了,就忘記了要改進的事。例如全台老舊監獄尚需改建,打造更舒適的服刑環境(吃的好、穿的好、夏天有冷氣),目前冬天有熱水洗澡,讓收容人安心服刑,提高戒護人力,類似隔離的概念,讓壞人不要到處亂跑,讓社會的安全網更綿密。
其中打造更舒適的服刑環境(吃的好、穿的好、夏天有冷氣),讓收容人安心服刑,提高戒護人力,看似花錢,但其實可以省更多無形的成本。壞人不這麼多在社會上,對人民的生活、經濟的影響等都降低很多,舒適的服刑環境,可以減少收容人生病,更可減少健保費的支出;目前監所環境不太好,例如水質不好,就易有皮膚病、疥瘡等;天氣熱或擁擠影響了情緒就常發生打架違規,吃的不好抵抗力就不好,會常常生病、長疔瘡,就要送外醫住院,間接造成戒護人力吃緊。總而言之,建議除了修監獄行刑法把社會安全網的破洞補起來,應再限制緊縮假釋的條件及修改假釋審核制度、廢除外役監和監作作業,把現有的外役監改建成監獄,以紓緩西部監獄擁擠情形,更要給予矯正署更多經費改善目前的服刑環境,提高戒護人力,形成更安定的社會環境。
*作者為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