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表示,民國98年已將工作壓力納入精神疾病職業病認定,在參考日本新制後,近日將嚴重職場性騷擾、職場暴力、霸凌等列為工作壓力,寫入參考指引本文,明確化後有利臨床認定。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民國98年時就已經將工作壓力列入精神疾病職業病的認定,而且每年都會檢討,加上工作壓力因素受重視,以及台灣一直參考日本作法訂定參考指引,因此就日本更新工作壓力導致精神疾病的認定內容,在與專家開會研議後,更新參考本文中的工作壓力認定。
職安署進一步說明,原本的參考指引本文有附表,當中列舉30多種事件,有類似霸凌等文字敘述的事件陳述其中,但是參考指引的本文沒有列入;經過研議後,決定將嚴重的職場性騷擾、職場暴力、霸凌等列入工作壓力的認定範疇,並陳述在參考指引本文中,可讓醫師在臨床上診斷工作壓力引發精神疾病職業病的認定更明確,有強化的作用。
職安署並說,15日已發文衛福部、醫療機構,讓主管機關與臨床醫師知道,參考更新後的「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因此相關內容都已上路,有利於受此影響產生職業病的勞工確保權益。
職安署補充,只要被認定為精神疾病引發職業病的勞工,若無法上班,可領傷病給付以及醫療給付,即就醫免付自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