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勞工團體連署發動公民投票廢止《勞動基準法》新制,勞動部23日發出聲明稿,指退回此次《勞基法》反而會對勞工造成影響。1111人力銀行人資長曹新南昨(25)日在臉書發文提出3點意見,認為勞動部聲明「就是鬼扯蛋」。
勞動部在聲明稿中指出,《勞基法》新制規定已兼顧勞動現場之安全與彈性,公投廢止新制規定,勞工權益反受影響。勞動部說,若公投成案並通過,這次修正所有新制規定將自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公投結果起算第3日立即失效,回到修法前的條文,並會有立即性影響。
輪班間隔修法前即11小時
勞動部聲明稿指出,第1點,此次新制規定讓輪班、換班間距11小時規定正式上路,除非是經勞動部公告之少數例外情形,雇主應於更換輪班制勞工工作班次時,給予至少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勞動部說一旦廢止規定,將退回11小時換班間隔未上路前之狀態。
依《勞基法》新制,勞工輪班制換班休息時間,經勞資協商後,可由11小時改為8小時。曹新南補充,去年1月1日實施的一例一休版本,輪班間隔就是11小時(但未實施),根本不需要改,而是直接公告實施11小時就好,他直指勞動部在混淆視聽。
第2點,勞動部指出此次新制明定補休期限屆期時,凡屬未補休之時數,雇主應依加班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加班費。勞動部說一旦廢止,將回到「法無明文」之狀態。
曹新南說,大家要的是等同加班費率的補休時數,而不是這個剝削勞工的惡法條。
第3點,勞動部表示一旦廢止規定,勞工特休未休畢,一律要在年度終結時結算工資,日後亦不再有依其需求遞延運用,指這真是勞工想要的嗎?
曹新南回應,「實務上,許多企業為了考量人力調度問題,協商延後直接關門;而很多勞工怕夜長夢多,也會選擇先入袋為安,這一條根本不是重點。」
曹新南認為,勞動部還有許多問題未澄清,例如《勞基法》第24條下修休息日加班費、第32條放寬加班上限、第36條放寬七休一等,所以整個加起來,就是鬼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