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禮拜五,就是台灣區塊開發離岸風場投標的截止日期。這次獲配容量的風場,將分別會在2026和2027年完工倂網。這是從2018年至今,睽違4年,台灣的海域再次開放離岸風電專案投標。
相隔四年,台灣社會對於離岸風電已經不那麼陌生,當年甚至很多人誤以為離岸風場是政府出錢蓋的(朱政騏觀點:要講幾次,離岸風電不是政府出錢建設的)。因為離岸風電,很多廠商獲得新的訂單。因為離岸風電,很多人找到不錯的工作。因為離岸風電,台灣多了大額外國直接投資(綠能、離岸風電政策吸引外資湧入,今年僑外投資金額可望創近15年新高。因為離岸風電,地方政府獲得新的稅收。就連幾個風場大縣的漁會,也好不熱鬧。
很多台灣人在離岸風電這個行業賺到了錢,產業轉型有了方向,離岸風電也為淨零所需要的大規模綠電打下基礎。整體來說,離岸風電政策是成功的。不過,今天的成功不代表明天會繼續成功,過去幾年也並非一帆風順,是時候整理歸納歸去幾年的發展經驗以及爭議,想一想台灣下一階段需要甚麼樣子的離岸風電。
我們該進一步問,甚麼樣的離岸風場專案,對台灣才有幫助?這幾年,有的風場延遲併網期程,這是技術和管理的問題。有的風場跟地方社區屢有爭議,這是溝通能力與透明度的問題。有風場以小動作想規避國產化義務,這是誠信和企業文化出了問題。
避免後果:低價搶標,成本卻由社會負擔
今年的投標可見將以價格定勝負,預期會出現超低價格,台灣離岸風電將正式進入零補貼時代。未來風場開發商以超低電價標到風場之後,再以符合利潤的電價,與企業簽訂綠電的購售電合約,將成為主流的模式。
不過,如果上述問題一再發生─風場延宕、地方糾紛、違反承諾,風場即便零補貼,還是會增加很多看不見的社會成本。因此,風場選商也應著著重在價格以外的價值。像是,風場能不能如期完工,縮短整體社會和產業減碳的等待時間?風場開發商應是否有能力帶動產業升級?或加速金融市場綠色轉型?能不能落實人才培育?或為社會和環境創造正面的影響,而非由台灣公民替其負擔外部成本?我相信本次的風場選商,考卷上應該要有這些題目。
適度放手,才能讓產業長大
另外,監察院今年已經提出調查報告,認為過去幾年的國產化推動,有應該要檢討之處。經濟部也從善如流表示將務實檢討。最關鍵之處,就是要重新確認戰略—到底我們要離岸風電生產綠電,還是要離岸風電催生產業?
很顯然的,我們既要綠電,也要產業。換成其他產業的情境,可能有助於我們理解這也心有多大。例如,在台灣,現在已經沒有人會認為我們可以讓汽車全項目國產化。就算台灣擅長研發和生產ICT零組件,要我們每個人都在使用的手機全國產化也不切實際。過供給台灣最多電力的燃煤和燃氣電廠也無嚴格的國產化義務。事實上,每一個國家本來就有各自的優勢產業,可以透過貿易獲利或結盟互補。但是,我們對於離岸風電卻有一種國產化的執著。而這幾年坎坎坷坷走下來,我們發現這個很大的野心確實有點太大。
2018年那個時候,國產化可以為離岸風電發展提供正當性。但是,這幾年已經有了轉變,淨零轉型成為全球趨勢,綠電的重要性不證自明,甚至過於嚴格的國產化政策,反而會影響綠電最終售價下降的速度。不過,發展綠電優先,不代表就放棄產業。放手不是放棄,放手才能讓產業長大。政策上若能確認再生能源極大化的目標,就能引導市場的走向,市場可以篩選出台灣具有競爭力廠商和項目,真正創造有意義的產值和就業機會。
台灣需要甚麼樣的離岸風電?台灣需要甚麼樣的能源和淨零轉型?以結果而論,如果我們需要更多綠電,那就要加速離岸風場擴建,至少不要讓延宕的狀況發生。如果我們需要便宜的綠電,這代表國產化政策該持續調整,讓市場發揮效率。如果我們希望發展綠電同時促成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那更促使風場開發商去調適和管理風場的外部成本,積極地去為不同社群創造機會。
目標清楚,政策跟目標一致,而政策落實於可遵循的框架和步驟,這樣的原則不只適用於離岸風電,應也適用於我們在追求的國家整體淨零轉型。謹以此文為區塊開發離岸風場的招標貢獻一點意見。
*作者為台灣新動力智庫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