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嘆的是,如果蔡英文或民進黨對媒體的控制欲沒那麼強,陳耀祥沒那麼聽話,讓NCC發揮獨立機關的角色,這些鬧劇都還有止損的可能,偏偏該發生的都沒發生,想控制的一點也沒鬆手;事態就只能一路向北(背)─往倒楣的方向發展。
大股東會相信裴偉的說詞,因為他們相信電視(媒體)就是總統(府)會插手的,換言之,裴偉到底是不是招搖撞騙不重要,只要大股東相信,「騙局」就已生成,他們也是政媒掛勾為惡的共犯;同樣的,洪耀福即使聲稱「NCC是獨立機關,怎麼喬」?只要裴偉打著他的招牌,還能得到支持,他就在「騙局」中扮演角色,而他的角色就是蔡英文的角色,就像「支持陳時中就是支持周玉蔻」般,洪耀福成為蔡英文切割不了的代表號。
NCC放任事態惡化,「英媒體制」橫行霸道
第二,鏡電視在三月間四易董事長還鬧上法庭,NCC若能公平獨立處理董事會人事紛爭與財務糾葛(與鏡週刊)的檢舉和申訴,又豈會在六個月後,鬧劇重演?這半年來,NCC到底做了什麼事?說法是有約詢有調查却顯然沒積極處理,否則不至於新董事會實務運作,却無法律效力,這意味增資都有法律上的困難;誇張的是,即使爭議始終存在,NCC還要為鏡電視處理上頻(八十六台)之事,而上頻(八十六台)未定,已有系統業者申請移頻取代TVBS(五十五台)。
第三,NCC三月間說過必要時會請雙方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到會陳述,半年過去,原董事長陳建平才接到通知將他的約詢延到十月以後,原來是為了先處理《鏡電視》上架申請案,陳建平怒而聲明表達不滿。NCC無視負責人變更的合法性爭議,豈非護航護到橫柴入灶?能不野火四燒爆料不斷嗎?
聽話不等於負責,相反的,因為陳耀祥的聽話,鏡電視還沒開台就飽受批評,即使上架也會被視為「總統旨意」的強渡關山,連帶《鏡週刊》最近先後以連兩期的份量,猛攻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和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的報導,在張善政十八頁報導被做成抽印本文宣送進桃園家戶,算不准接下來會不會有另一個十八頁的抽印本送進新竹市家戶,都會被視為「標案規格」。
這是裴偉與蔡英文的魔鬼交易,民進黨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嚴厲批評,蔡英文、蘇貞昌赤裸裸地建構「綠媒體制」,這到底是「綠媒體制」還是「英媒體制」?二0一九年也曾受《鏡週刊》之害的賴清德,或許有不同體會,能與蔡英文交易的媒體,未始不能與賴清德交易,然而,直接開門迎政客的媒體還能叫「媒體」嗎?相互毀滅的蔡英文、蘇貞昌和裴偉,到底誰說謊?其實已經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