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畸形的國土規劃歸因於政治考量─以竹竹合併為例

2022-10-0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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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規劃牽涉甚多。(圖/新竹縣政府)

國土規劃牽涉甚多。(圖/新竹縣政府)

竹竹合併顯而易見的問題在於苗栗將會更為邊緣化,造成地方人才流失、(例如直轄市公務人員職等待遇較一般縣市優渥,因此人才往直轄市外流)、苗栗產業空洞化。以竹科產業園區為例子,地理位置而言,方便統合管理有利於產業發展。而竹竹合併則忽略了苗栗的銅鑼和竹南園區,且人口可能外移往新興直轄市。地方稅收減少,苗栗財政可能更為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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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規定125萬人口以上才能升格為直轄市。選擇竹竹苗合併人口合計156.2萬人(2022年/8月資料),而竹市加上竹縣僅102.7萬人,不符合升格門檻。事實上,不應該設事修法,為了竹竹能合併而降低人數門檻,否則將惡化法律的安定性。

此外,以高雄、新北為例,區域城鄉差距大,升格直轄市後,反而造成邊緣區域和蛋黃區的發展差距擴大。因此竹竹苗合併,亦有可能造成類似的問題。

但問題並非竹竹或竹竹苗是否合併,我們必須將問題回歸台灣國土之整體規劃,若竹竹、竹竹苗合併,成為第7都,加上近年彰化縣積極爭取升格,使我國出現8都仍在觀望。若上述狀況已成,我國大多人口將都集中在直轄市。以他國為例:中國4個、越南5個、泰國1個直轄市。反觀我國國土幅員不大,而出現許多直轄市,這樣的現象值得反思,是否我國在升格直轄市的議題上政治考量大於整體國土規劃?升格為直轄市後,地方權力下降,區長為官派非民選,且失去為民發聲的地方民意代表監督,這是否符合人民期望仍未可知,也造成地方自治的失落。各縣市政府為了爭取更多分配款與資源,而一昧追求升格,起因可從《地方制度法》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本身之弊病觀之。

我認為,治本之道為修改《地方制度法》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制度法》第 4 條「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這是一種不確定法律概念,何謂特殊需要?因為用語模糊給予太多解釋的自由空間,反而造成許多政治上的操弄。例如:台北縣當初升格為新北市時間點之爭議以及台南市當初升格背後的政治動機。

此外,《財政收支劃分法》有以下問題:

一、對於農業縣的經費分配,有失公允

本法統籌分配款公式不納入農業產值,只列入工商產值。並且農業土地無法徵收土地增值稅,因此農業縣光是地方稅收就遠不如都市。例如:苗栗亦為農業大縣,其債務除了來自前縣長大量舉債,也因為身為農業縣而稅收不足。屏東農業產值亮眼,得不到相應的中央分配款。因此財政收支劃分法應列入農漁業產值指標,或許將能改善農業縣之財政問題。若不修法,城鄉差距恐更惡化。

二、減債有成的縣市反而補助更少

以桃園市和台南市為例。減債有成,中央補助變少,自籌款反之增加。這顯示出《財政收支劃分法》除了直轄市和非直轄市分配不均(普通統籌分配款:六都61.76%、其他縣市24%、鄉鎮市8.24%)以及對於償債能力優劣無獎勵機制,可能會造成地方縣市消極償債。

*作者為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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