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被視為政治權利的基石,畢竟沒有開放的言論環境,就無法將個體的想法匯集成公意、形成討論公共政策的言論市場,實現以民為本的現代國家。而經過長期威權體制統治下的台灣,本應較其他國家更珍惜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但在解嚴35年後,卻出現了號稱「獨立機關」的NCC,實質重新宰制台灣的輿論空間。
翻看NCC的荒唐史,可以說是言論自由的一把辛酸淚,首先是最近的鏡電視移頻風波,總統、行政院長竟然直接下手干預電視台的移頻事宜,想要將TVBS放逐邊疆,換到較少人觀看的100多台,這般行徑簡直就是關說的教科書範本,事件爆發前,NCC還美其名曰:「移頻純為商業利益的考量」,可見官員的嘴,不過就是騙人的鬼。
將時間軸拉長,8月份的時候,NCC提出了大家耳熟能詳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內容不僅規範不明確,將可能為政府過分干預言論自由提供法源基礎,更要求業者自律、必須自行刪除違法內容,然而在規範不明、審核量能不足的情況下,業者只得將所有有疑慮的言論刪除,以求自保,如此一來,傷害的必是言論市場的自由運作。
再回顧2020年的中天換照事件,NCC主張中天有重大失誤,應該要不予換照,然而反觀民進黨的「心頭肉」華視,不僅播出戰爭的錯誤訊息,更誤報天災的相關資訊,都與公共利益有切身相關,且皆在一兩周內頻繁發生,然而只罰款一百萬了事,對華視雄厚的資本而言,根本是九牛一毛,對比中天的遭遇,華視果真是NCC「親生」的。
NCC根據成立宗旨,本應致力於維護台灣優良的媒體環境,且反對特定團體壟斷言論市場,因此要求其為獨立機關,要公正、客觀的監督媒體產業,然而看到NCC以上的所作所為,獨立性可以說蕩然無存,怪不得國民黨主席會在中常會演講時表示,NCC已經變成民進黨的附隨組織。筆者在此認為NCC的職能值得重新檢討,甚至重新審視此機關是否還有存在之必要。
言論市場的自由是現代成熟公民社會必不可少的要件,當我們在高喊要「抗中保台」以保護民主自由之時,卻沒看到正在侵蝕民主的人,反倒是民進黨執政下的國家機器。他們企圖將社會的輿論控制在手,以獲取權位,當新聞台只剩下三立、民視、鏡電視,社會上只留下一片溢美之詞以粉飾太平,我們又如何大聲說出,我們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呢?
*作者為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