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28)天針對《公司法》進行朝野協商,不過,經濟部未知會立委便逕自新增但書,且宣稱是參考立委提案內容,而此疑為替SOGO增資案解套的「帝王條款」,遭朝野立委批評,立法院長蘇嘉全也表示,這種行為不尊重立委,而不對就是不對,「不要護短」。
經濟部稱參考高志鵬提案增但書 高志鵬批:護徐心切!
《公司法》修正案是近年最大的一次修法,朝野立委及行政院提案版本總計超過30個,其中有立委提案,公司設立或登記觸犯《刑法》第15章「偽造文書印文罪」,經裁判確定,經濟部可撤銷或廢止登記,而SOGO增資案就可適用。但行政院版的立場則主張,須由法院通知後才能撤銷或廢止登記。
今天上午朝野協商會議一開始,國民黨、民進黨、時代力量立委皆砲口一致朝向經濟部,批評經濟部未知會立委,便擅自在「公司設立或登記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經裁判確定,經濟部可撤銷或廢止登記」的條文中,自行附註但書「撤銷或廢止有重大損害股東權益或公司債權人利益之虞者,不在此限」,且還宣稱是參考立委高志鵬的提案。此舉被視為是替SOGO增資案解套的「帝王條款」。
蘇嘉全拿出政院版本表示,文中雖有說明參考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但高志鵬都不知道,且後面還加但書,「參考我的就照我的,怎麼後面還加了一堆」,高志鵬批評,經濟部完全是「護徐(徐旭東)心切」,而且還以立委之名提案,讓自己變成是「護徐大先鋒」,此罪名承受不起。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指出,經濟部後來提出的但書若成立,當公司犯下《刑法》偽造文書罪,就算三審定讞後,經濟部仍有權限決定是否撤銷登記,質疑是為SOGO案量身打造。
《公司法》修正牽涉層面廣 逾50條文暫被保留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則解釋,當時誤解,但條文說明欄清楚表示,除參考立委意見外也加入但書。不過,蘇嘉全回應,立委授權經濟部整理修正內容,經濟部要告知立委,這不是內容問題、而是立法程序問題,此舉不妥也對立委不尊重,而立法院不能為此護短。
雖然此「但書」後來被刪除,但由於《公司法》修正案涉及利益廣泛,包括刪除法人董事、半數股東可自行召集臨時股東會的「大同條款」、防制洗錢的透明條款對實質受益人定義、委託書表決權受限等逾50條文都暫被保留,蘇嘉全希望能先針對所有保留的條文協商一輪,縮小各方歧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