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曾銘宗日前臨時變更議程,今(3)日邀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針對管中閔選任台灣大哥大獨董適法性及出席薪酬委員會有無利益迴避疑義,進行專案報告。顧立雄說明表示,學校教授兼任獨立董事,在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獲得台大同意以前,不應該參與公司治理。
管中閔於2017年5月2日向台大申請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6月14日就上任了,但台大10月2日函復同意。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疑,中間的空窗期要怎麼辦?現在有140位教授都兼任獨董,是否要因此擔心上市櫃公司找不到獨董?究竟《公司法》優先還是《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優先?
顧立雄指出,若已就任獨董,但還未取得台大的同意,不應該參加董事會,不應該參與公司治理,否則會有害公司治理。
曾銘宗嗆顧立雄身為金管會主委,「你不要撈過界」,應該回歸《公司法》和《證券交易法》,顧立雄雙手一攤無奈表示「我本來沒有要撈過界,是你們排我來報告」。他強調依照《證交法》當選獨董沒有疑義,但依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兼任獨董就是應取得台大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