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後續購電價格往下壓倒2.5元,這是圖利廠商?」
對於4月底第一階段遴選適用5.84元躉購價,與2個月後的第二階段競標的1.6GW平均價格2.5元,存在高額價差,曾文生說,「請大家仔細想,離岸風力所採取策略,一向都是躉購政策,倘若經濟部要圖利廠商,是否明年繼續採取躉購政策比較好?何必在今年風場遴選完以後,緊接著辦理競標動作,出現均價2.5元的價格,我們把後續購電價格往下壓倒2.5元,這是圖利廠商?我不懂今天提出告訴的立委背後邏輯為何?若真圖利廠商,採取原來政策不是更好?」
「我要再一次說明,今天離岸風電政策有5.5G要簽約,我們離岸風電政策向前邁進一大步,我們執行政策方向與策略,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立法到現在沒有改變,唯一不同是態度與決心,至於提到躉購價格與競標價格差距,我要為能源局同仁抱屈,他們在完成第一階段遴選工作做完後,緊接著提出競標,得出2.5元均價,沒有獲得掌聲還被指控圖利!我們何苦弄一個競標得到更低廉價格,明年繼續做躉購不就好了?」
曾文生說,經濟部有需要檢討地方,經濟部都願意虛心檢討改進,「但對於不實指控,尤其是對公務人員人格操守指控,我們不能接受,請弄清楚邏輯,能源局同仁非常辛苦,我們希望給我們一點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