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防部長馮世寬在其任內通令三軍各單位官兵在所屬的軍常服上繡上團體臂章,這個命令將於近日中止。據指出,國防部長嚴德發近日下令,全軍從月中開始,軍常服上將不再有相關的臂章,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少將今(5)天證實此一訊息,表示考量軍常服使用性較低,若人員異動還要更換,決定取消此政策。
國軍早年在軍服上即有繡單位臂章的前例,後來由於保密等因素,而將臂章卸下。前國防部長馮世寬在2017年曾下令三軍各部隊官兵,在軍服上都要繡上團體臂章,藉以提升榮譽感和向心力。命令下達後,國軍各級官士兵,上從上將參謀總長,下到最資淺的二兵,都要在包括迷彩服、軍便服、軍常服上繡上臂章;每當有大型典禮或活動,不同單位的臂章同時出現,加上配合著迷彩服的「低視度」臂章,以及正式場合穿著的常服,所配合的彩色臂章,倒也成為一致性軍服上頭的亮點。
不過軍常服掛臂章的這項政策,將於本月中畫下句點。根據國防部表示,相關的作法經評估、回收基層部隊意見後,認為所有的軍服中,軍常服的使用機會最少,加上志願役人員往往面臨單位異動的情況,變成三不五時要更換臂章而造成官兵不便,實用性相對較低,因此決議月中停止。
但除了常服以外的另外兩種服裝,也就是操課、演訓時所著的迷彩服,以及包括上莒光課、洽公時穿著的軍便服,則仍維持繡團體臂章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