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因涉嫌焚化爐索賄案,日前經最高法院判決八年刑期定讞,終於替這纏訟14年的官司畫下句點。雲林地檢署要求他在7月10日入獄服刑,而當天恰巧是張61歲的生日。
同時間,雲林地檢署也在第一時間啟動「防逃機制」,要確保張榮味入監執行,令虎尾警分局嚴密監控掌握張榮味行蹤。雖然張的女兒再三痛批這是政治迫害,是因為姑姑張麗善要代表國民黨參選雲林縣長之故,但再多的痛陳也難改張入監服刑的命運。
至於張前縣長是否犯罪?已由司法做了最後的判決,外人無權置喙。然諸多巧合卻不得不讓人民產生聯想,就像台北縣長候選人侯友宜的文大宿舍案一般,21年都合法沒事,但成為蘇貞昌的強敵後,馬上就有事。這種連續性的巧合,看來民進黨只能用一種假設,就是人民都沒大腦。
歷史是一面公平到不行的照妖鏡,去年11月發生的「慶富案」馬上成為對照組。這件涉及海軍「獵雷艦」詐貸63億驚天動地的大案,慶富老董陳慶男、陳偉志父子今年2月被起訴後,以500萬交保候傳。從5月5日最後一次至高雄左營分局轄區簽到後,迄22日止,共計17天未向新莊派出所按時簽到,案經地院發現後,陳偉志早已不知去向。
綜觀慶富少東之所能夠在「嚴密監控」機制下落跑,而且是非常從容寬裕下落跑,是否真的僅是人為疏失?筆者不加妄測。但追究警局相關失職人員是一定要的,惟結果最高處分僅為調整為非主管職及記過兩次,其餘警員記過一次。
由於本案涉及諸多高層官員,有大腦的民眾都會聯想到一件事,就是陳少東一失蹤,慶富案恐怕就「船過水無痕了」。而受懲處的警員也不必委屈及難過,看看「高雄氣爆案」的失職市政官員,哪一位不是先受過、後升官。
提筆至此,就不得不提蔡總統最引以為傲的「台灣價值」。「台灣價值」博大精深,幸賴姚文智將其簡化為人人易懂的四個字-「綠色價值」。換言之,「台灣價值=綠色價值」,也就是說不是綠的,就沒有價值,難怪陳師孟監委會堂而皇之地說出-「專打辦綠不辦藍的法官」。
所以,最後除了祝福張榮味61歲生日快樂外,也請多體諒法官,因為法官也要活命!
*作者為奇策盟文宣部主任,並曾任陸軍官校兼任講師、海巡署專聘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