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有183個原住民部落,其中逾50個在都市計劃區內,其他都位於鄉村地區。早年人們多自行興建房舍,導致許多房屋沒有建照。舉凡在國土計畫法公告實施前所興建的建物,可依程序取得合法的使用執照。縣府自今年6月起,已陸續於全境各部落舉辦第一次說明會;11月起進行第二輪說明,利用航照圖及106年通用電子地圖的建物框作為標準圖資,由居民指認,同時調查各社區部落的公共設施不足項目,統計後製成通案處理,預計三個月內完成。
彙整盤點需求,完成前置行政作業
聚落存在的地區,就有公共建設的需求。縣府近年來為地方爭取建設經費,完成許多活動中心與原住民部落聚會所的更新,但這些設施的土地皆位於非都市計畫區,過往需依冗長的興辦事業計畫程序取得使用執照。隨著縣內各地的需求盤點結果,縣府將再啟動部門計畫,同步處理土地的變更,完成所有前置的行政作業,待建設經費到位後,便能即刻執行。
未來執行建照補發時,縣府亦將爭取經費,每個部落委由專責代書統籌文件整理與相關流程。對於未能及時參與說明會的居民,屆時也有人員協助,不必擔心權利受損,讓居民能在最無負擔的情形下,為居住數十載的房屋取得合法認證。
花蓮是幅員廣大的鄉村地區,在研擬國土計畫時,縣府總是想方設法滿足居民的需求,無論是居住市區或鄉鎮,郊區鄰里或部落,我們都是由人們的住宅、生活、環境與產業需求的角度,在總體計畫中爭取發展及公共建設的總量,透過更細部的規畫讓這些總量,分布到需要的每個角落,務使花蓮的獨特性,充分落實在國土計畫上,達成花蓮內部永續發展的城鄉調節。
*作者為花蓮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