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第廿七屆氣候峰會(COP27)在埃及舉行之際,「德國看守」等非政府組織公布今年「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台灣排名倒數第7,表現不及格。對此,環保署直指評比方式有爭議,不具參考價值。然而,檢視過去15年來,台灣在減碳方面停滯不前,政府僅提出2050年淨零願景,卻沒有訂定各階段減碳目標與路徑,把淨零當口號,最值得檢討。
德國看守、新氣候研究所與氣候行動網絡等非政府組織14日共同公布「2023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評比結果。台灣過去10多年來,氣候變遷績效一直是末段班,今年也不例外,排名倒數第7。這次接受評比的59個國家與歐盟涵蓋全球約92%的溫室氣體排放,這項評比主要檢視四大指標,包括溫室氣溫排放(占4成)、再生能源發展(占2成)、能源使用(占2成)、氣候政策(占2成)等。
台灣過去15年減碳停滯 國際排名連續吊車尾
針對這項難看的成績,環保署再度質疑評比方式有爭議,不具參考價值。不過,如果台灣不想與國際比較,最簡單的方式是檢視一下這些年來自己的減碳成績。以環保署今年公布的「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自2005年以來,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2.7億公噸,2020年的排放量也在這個水準,亦即過去15年來台灣在減碳方面停滯不前,沒有具體成效。在這個情況下,不必冀望台灣在國際的氣候績效排名上會有多大進展。
根據2023氣候績效指標評比,全球最佳前3名依慣例出缺,北歐的丹麥連續多年高居第4,算是領先各國。究竟丹麥怎麼落實氣候績效的呢?依該報告指出,丹麥訂定嚴格的減碳目標,預定2050年達到氣候中和;而為了達成這項目標,預定2030年減碳70%,以1990年為比較基準。所謂氣候中和,係指溫室氣體或其他造成暖化效應的活動,涵蓋非溫室氣體的輻射效應,藉由削減、移除或冷卻效應加以抵消。
丹麥訂定如此嚴格的減碳中期目標,對台灣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為台灣迄今還訂不出2030年的中期減碳目標。
丹麥依據「氣候變遷法」成立「獨立氣候變遷委員會」(DCCC)負責評估與檢視政府的政策是否與所訂定的氣候目標相符合。為加速產業邁向淨零,丹麥政府今年6月推出新的碳稅。有目標、制度與策略以引導企業與個人邁向淨零,這是丹麥模式提供的範例。
台灣高喊2050淨零 有口號沒行動 算不算漂綠
丹麥訂定了2030年減碳70%的超級嚴格目標,同時成立獨立的氣候變遷委員會來監督政府的各項政策制定是否符合氣候治理的最高目標。反觀台灣,政府高喊2050年要達到淨零,但是卻沒有訂出2030年的減碳目標,也欠缺獨立的氣候監督機構來監督,使得2050淨零的這個願景有如空中樓閣,民間企業與個人完全不知道要如何來達成。這種把2050年淨零目標當做口號,實際上卻沒有減碳作為,是不是一種漂綠的行為?
為了避免這種只有口號卻沒有實際減碳作為的「漂綠」行為造成危害,聯合國反漂綠高階專業小組在氣候峰會期間公布「反漂綠」準則,列出10項建議,包括設定減碳目標、減碳成果計算方式等,要求企業揭露淨零轉型的投資計畫。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指出,許多民間企業、金融機構和地方政府宣稱要達到淨零碳排,但漏洞百出,因此「反漂綠報告」提出具體建議。他強調,2030年全球排放量必須至少減排45%,如此全球才有可能在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的目標。
目前距難2030年的中期減碳目標只剩下8年的黃金時期,諷刺的是,台灣迄今無法訂出2030年的中期減碳目標,主要牽涉政府與各行各業對於產業與能源轉型的態度與決心不足。減碳是產業轉型的最後結果,如果商業、營運模式沒有朝向節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方向前進,政府未訂定制策與相關配套措施,即使訂定2050淨零目標,最後恐怕也是難以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