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決定放棄對岸市場,否則台灣有關單位與業者能作、也必須作的就是:盯緊也作好對岸法令與規定的要求,不要心存僥倖、更別寄望兩岸關係有助「法外情」;如果連「一切依法合規定」都擔心對岸因政治考量卡關,那自己出問題─不論是「檢出禁藥抓到蟲」或是「行政程序不完備」,就更是授人以柄。
有人建議台灣的農漁產品都該放棄、退出中國市場,不能再依賴這個不穩定的市場,話說得有道理,但顯然不符人性。中國市場占台灣農產品出口的2成左右,如果只看單項產品,有些產品出口中國比重超過一半,如石斑魚甚至高達8、9成之多。
從總體面看,主動放棄一個占比2成的市場,這種「不戰而降」殊為不智,要找替代市場難度高;從市場面看,某些產品出口中國占比極高,必然有其市場因素,未必能輕易改銷其它市場;從個體面看,如果其產品能出口中國賺錢,當然不可能主動放棄,選擇中國市場而非其它市場,必然是其它市場難以打入或獲利差,主動放棄豈不喝西北風去?
換個角度想,兩岸關係持續惡化,對岸要「公事公辦」、甚或小動作整人,也不讓人意外;業者就只能盡力提升產品品質、加強把關,作得好,就算被對岸「政治卡關」丟了中國市場還能有其它出路。至於農委會說的「不排除向WTO申訴」,就只能當「場面話」、完全不必寄望了。莫說台灣在WTO申訴上未必站得住腳,就算申訴有理,以WTO目前已「半殘廢」的樣子,就不必太期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