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學法》第17條第1項:
大學教師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從事授課、研究及輔導。
以上各條文看起來複雜,但其實非常簡單:在目前的法條中,只有兩類人士負責大專院校學生的輔導之責:「大學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此處的大學教師顯然包括了校長、各級教授與講師(故筆者以下皆以「教授」作代表),都是有學術能力並因此從事教學工作的人,負責發展性(初級)輔導。專業輔導人員包括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與社會工作師,負責介入性(二級)與處遇性(三級)輔導。筆者也曾就兩者的工作上的差異另文說明[3],此處不再累述。
現行輔導人力的困難之一:世代差異使教師輔導功效限縮
過去幾年已經有許多相關的報導指出,現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問題比過去更加嚴重,筆者此處不再詳列。但是其中一個明顯的因素是這群千禧世代或00後的學生已經是屬於「數位原住民」,成長於社交媒體的氾濫使用與家庭關係的崩解疏離中。這使得孩子成長的過程中較少有機會學習同理他人,更容易躲藏於自我的世界,也因此更害怕失敗挫折(這部分也受是到少子化影響而讓父母會比過往更多的介入學生的大學生活[4])。所以後來在學校或社會遇到人際關係或學業困難時也比較不容易調適自己的情緒,容易引發心理問題或精神疾患。
因此,當習慣在家裡被父母過度關切的青少年進入大學讀書,開始學習獨立生活的時候,所面對的是一個大家都各管各的疏離世界。理論上學校的教授們應該要接手輔導的角色(也就是導師的功能),引導學生進入未來的社會環境,但是現今的世代差異與社會校園氛圍已經讓教授很難有效的輔導學生,幾個原因略述如下:
1. 大學教師已經邁入高齡化:以全國教授人數來看,106學年屬於年輕(40至44歲)的專任教授仍有6977人,但之後每年均下滑至110學年僅剩5541人;另一方面,五年間55至59歲的教授從8千餘人增至逾一萬人[7]。也就是說,這樣高齡化的教授群幾乎是18歲學生的父母輩年紀,本來就與年輕的學生族群有的世代落差比起過往只會更加擴大。就算這些資深教授願意更多輔導學生,恐怕大部分的學生更只是虛應故事、敬謝不敏。
2. 年輕教授無暇投入輔導工作:年輕的助理教授雖然在年齡上與學生代溝較少,本來應該是很好的世代溝通協調者,但是如今的大學競爭使其需要花更多時間來為其學術生命展開奮鬥,才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升等不被嫌棄。期待這些人數本來就已經很少,學術與教學壓力更大,甚至也往往需要同時兼顧家庭或孩子教育的年輕教授能分別出寶貴時間關懷學生,與學生長期相處建立關係(博感情),又適時介入輔導,是一件很不實際也不甚公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