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或報章雜誌中常常看到內文寫著有歌手或團體的票遭黃牛炒到原票價的幾倍高的報導。目前社會對黃牛的定義是指非自用,購賣娛樂或運輸票,試圖高價轉賣者。
既然大家都知道黃牛是以高於原價的價格再售票,那麼為什麼黃牛還是能有市場?最大的原因是跟歌手或團體的名氣高、粉絲數量龐大,以至於一票難求,歌迷選擇花大錢也要得到能靠近偶像的機會,畢竟平日裡只能從社交軟體、電視報章雜誌中看到偶像很難有看到真人的機會。
明年即將開唱的演唱會開始開放售票了,像是MAMAMOO和BLACKPINK就將在明年來台開唱,日前傳出BLACKPINK的票遭黃牛炒到天價,搖滾區8800的票遭黃牛炒到要價新台幣40萬元一張門票。黃牛高價轉售票的行為主辦方宣布經檢舉查證核實將依照售票法規將這些票取消並在售票系統中重新釋出讓粉絲搶購。在體育部份,前段日子前NBA球員霍德華「魔獸」宣布加盟台灣職籃桃園雲豹,原本一張350的票也被炒到6000元以上。以及世足賽的開踢,有報導指出,一張原價美金150元的票在現場轉售能喊到5倍以上的價格700~1000美元不等。難道真的沒有方法來制止黃牛高價售票的行為嗎?
目前針對黃牛票的防範,我國現行法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項:「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雖然有法律的規範,但相關罰則卻不重,對黃牛而言無疑是不痛不癢。
因此,各大售票網站系統也祭出許多辦法來防堵黃牛。目前使用最廣泛的為實名制,購買人需要填入姓名、電話、電子郵件等個人資料並通過驗證才可以購票,並且在取票前也需核對身份證,以確認是本人的票。由此看來,實名制或許是最嚴謹的方式。
但再怎麼嚴謹,也還是存在著疏漏。首先,購票是透過售票系統,而驗證流程也都是由系統來做執行。難免會有系統當機或是發生錯誤的時候,無法確保個人資料是否會被誤植。其二,黃牛可能為順利買到票而創建人頭帳戶或是假冒他人身份來進行購買,而我們並非系統後臺,所以無從得知購買者身份是否真實且具可信度。
對此,我們認為,光靠政府或是系統單方面的阻攔效果十分有限,因此應該讓修法和機制提升才能達成最大化的效益。
首先,在法律方面,黃牛票的相關法條被歸類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的一條細則,我們認為政府應制定一個關於防止黃牛票的法規,並提高相關罰則來達成真正嚇阻效果。
另外,除了從購買源頭進行防範,也可以從退票機制下手,讓票卷也適用七天鑑賞期,規定超過鑑賞期後就無法再進行退票的動作。
以目前社會情況來說,由於市場的供需不平衡導致黃牛票很難於短時間內消失,現在大家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盡量不要買黃牛票,以及杜絕當黃牛,避免助長此種風氣,好讓黃牛越來越猖獗。
*作者為大一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