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美國的晶片出口限制,中國已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申訴,指控美方違反自由貿易原則,威脅全球供應鏈穩定;美國則堅稱出口限制符合其國家安全利益。中方詳細列舉了美國禁令的2千8百多項,美國將有60天的時間回覆,若美國不理會,中方得以要求WTO成立爭端解決小組處理爭議。提告、啟動WTO爭端解決機制,中國大陸是玩真的,這點和台灣不一樣。針對陸方禁台灣產品,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屢次說要向WTO提申訴,但都只是提出「特定貿易關切」而已,台灣沒有任何「申訴」由爭端解決小組處理。
此波中美貿易爭議,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接連幾次強調「WTO 不是一個討論國家安全議題的合適場所」,其說法自相矛盾。美國基於國家安全而限制出口中國,立論就是源自GATT(關稅暨貿易總協定,WTO的前身)第21條的「國家安全條款」,2018年美國也曾以國安受到威脅為由,對進口的鋼鋁產品額外課徵關稅,當時面對WTO其他會員的質疑,便是以GATT這個國安條款來合理化其行為。現在中方質疑美國濫用「國家安全」藉口、不符合「國家安全條款」的規定,要求在WTO解決紛爭時,USTR卻說涉及國安議題所以不甩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