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在接受「官我什麼事」專訪時,質疑ECFA+的早收清單說法值得商榷。自2010年6月兩岸簽署ECFA,2011年1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後,大陸對台灣降稅之早期收穫清單項數為539項,貿易金額達138.37億美元,多種農漁產品亦納入「早收清單」,關稅逐年減至零關稅,有助台灣相關產品的對外銷售。
以近日遭社會關注的台灣養殖石斑魚為例,臺灣石斑魚是極具外銷潛力的高經濟水產物種,也是高價珍饈代表之一,販售型態以活魚為主。石斑魚在未簽訂ECFA前,石斑魚年產量為11000多公噸,列入早收清單後,由於可免除關稅(從10.5%降到零),降低產銷成本,提升產業競爭力,在馬政府政策積極推動下,產量產值大幅成長,養殖面積及產量在短期內呈倍數成長分別到達2500公頃及26214公噸,產值達86.2億元台幣,尤其兩岸同意開放活魚運搬船直航至大陸福建、廣東、浙江3個省份的11個漁港,運搬時間及運搬成本大幅降低,魚體耗損率也由10%降低至5%,確實有助於台灣活石斑魚的外銷需求及增加業者收益,出口大陸數量也從簽訂前幾乎為0,到簽訂後出口大陸的數量大幅增加,從2011年7877公噸總值為1億美元,到2014年達高峰14365公噸,總額1.56億美元,成為兩岸簽訂ECFA最大亮點;其他列入早收清單之烏魚、秋刀魚、虱目魚、生鮮甲魚蛋等水產品,也都因受惠於零關稅,有助於開拓大陸市場及提高漁民收益。
馬政府為避免石斑魚銷售市場單一集中,亦積極輔導產業團體參加國際水產食品展,並嘗試出口至日本、香港、馬來西亞等地區,推廣冷凍石斑產品拓展全球化,但因中國市場開拓,明顯較其他市場來得容易且給予多項優惠便捷,為快速達到「產值倍增計畫」(至76億元)目標,漁政官員把輔導重心放在大陸市場,而當地石斑魚養殖產業亦快速崛起,產量超過20萬公噸(全球需求量為50萬公噸),甚至利用巨型養魚船及深海箱網養殖石斑魚、黃魚和大西洋鮭魚。2016年改朝換代後,到2019年石斑魚出口大陸數量仍維持在1萬到1.2萬公噸,總額維持在7千萬到1億美元,2021年台灣石斑魚產量為16,940 噸,出口量為 6,681 噸。蔡政府雖然強調開發其他國外市場,然而從2016-2021年除香港市場外,效果相當有限,石斑魚出口其他市場數量,從2016年的155公噸縮減到2021年的46公噸,顯然依賴單一市場的不只有前朝,尤其當各國積極透過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或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如RCEP,CPTPP等),來降低或減免雙邊關稅,蔡政府與其他國家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數量非常有限,使得台灣農漁產品(包括石斑魚)外銷他國市場之成本提高,競爭力相對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