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托育補助8月上路,爸媽能領多少錢?申請條件一次告訴你

2018-07-28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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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家長9月初暫時不會領到8月份的補助款,如果托育單位在9月30日以前決定簽約,家長9月底、10月初就會一併領到8、9月份的「托育補助」共1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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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情境:托育單位直到9月30日為止,依然決定不和政府簽約。

這種情境下,家長9月初同樣暫時不會領到8月份的補助款,一旦過了9月30日,家長就視同自行照顧孩子,系統將自動轉回「育兒津貼」體系每月2500元,9月底、10月初的時候就能領到8、9月份的育兒津貼共5000元。

第四種情境:目前孩子給受過126小時訓練的「親屬保母」照顧,可能是爺爺或奶奶,每月原本可以領到2000元補助。

在新制中只要送托到簽約單位的孩子,就是領6000元「托育補助」,其他任何狀況如父母自己照顧、爺奶照顧、送到沒有簽約的單位照顧,通通領「育兒津貼」每個孩子每月2500元,不再有親屬保母的角色存在。

簡單來說,現在交給親屬保母照顧的家庭,原本只有2000元「托育補助」,但8月上路以後則改領2500元「育兒津貼」,不減反增。

保母收費標準有法可循 地方政府設申訴機制

● 除了關心能領到多少錢,許多爸媽也擔心新制上路後,保母順勢漲價,甚至以各種名目收取額外費用,有補助等於沒補助。

實際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條早有針對居家式管理服務的訂出定價機制,由政府、專家學者、托育員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兒權團體代表等召開諮議會,根據各縣市物價、收費標準不同,訂出適合當地的價格。

祝健芳舉例,就像台北、屏東的房價不可能是相同價格,托育的費用當然也要因地制宜,但政府給的補助是全台一致的,因此對於收入原本就比較少的弱勢家庭,支持力道更強。

至於額外收費的部分,同樣是交由地方政府組成的諮議會討論,訂定可收費的項目,其餘通通不可收,但有些縣市訂有收費上限、有些則沒有,也被質疑一國多制。

祝健芳解釋,以三節獎金或禮品為例,每個地區的送禮習慣都不同,有些地方只送禮盒、不包紅包,要是訂了收費上限,恐怕原本只要花500元買禮盒的父母,卻被迫得包1000元紅包,反而增加經濟壓力。

8月起上路的托育新制,也是希望透過簽約的形式,將保母、托育單位的薪資與收費標準、建物公共安全、人力比等通通納入管理,並定期接受訪視輔導或評鑑,才能確保托育品質。

有父母質疑,保母若不按規定收費,擅自提高費用或自訂收費項目怎麼辦,是否有檢舉機制。

答案是有的,祝健芳說,地方政府都設有申訴機制,但通常遇到申訴的都是家長和保母已經撕破臉,其他不申訴的很多都是默許保母的違規行徑,即便稽查人員盡力揪出違法保母,卻經常遇到家長出面袒護保母,是第一線人員實際稽查時遇到最大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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