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刺槍術又成了「爭論」的話題,堂堂立法委員竟也以它做問政質詢的把柄。其實,何止立法委員拿刺槍術開刀,連國軍的高階將領也聲氣相通認為刺槍術過時無用。
立法委員拿國軍的訓練課目做文章,小題大作,居然也能搏版面,何樂而不為?可議的是軍隊的將領,竟也提出廢除刺槍術改練徒手格鬥的謬論!
立委對刺槍術有異議,因為他們認為應該將時間用在「槍口」上-多練射擊。強化射擊是絕對必要,軍隊早已多所著力。但有人覺得練刺槍不好卻提議要專練戰鬥體能,那就值得商榷;體能支持戰技,戰技支撐戰鬥,戰鬥支撐戰術,體能與戰技本該相輔相成,光有體能沒有戰技只會逞匹夫之勇。練戰鬥體能也練刺槍,體能戰技均衡發展,才能為戰而練。
軍人為什麼要練刺槍術?首先得先正確認識刺槍術。國軍刺槍術包含用槍法(攻防)、奪槍法及反奪槍法,而其進度從徒手訓練到對刺與特種地形對刺,體系完備,全以戰用需求著眼,按步就班施訓必能練就一番好身手。問題是多年來軍隊疏於習練,又止於基本刺及「空刺」,蜻蜓點水,應付了事而徒具形式,成效不彰。
為何如此?一是課程設計繁雜,課表調製不當;二是幹部師資普遍缺乏練習,未能體認刺槍術要領與價值,無法以身作則帶動訓練,又因缺乏應具職能「錯教亂練」浪費時間,更始官兵生厭排斥,刺槍術因而蒙受污名;三是部分主官怠忽職守,前述某些將領以為刺槍不適合軍隊訓練卻又提議改練徒手格鬥或專練戰鬥體能,恐怕他們長年以來就是缺乏習練,未曾體現刺槍戰技的特長而在訓練上遲疑與不為,才會導致如今積非成是的結果?
軍人為什麼要練刺槍戰技?因為多數軍人的建置武器是步槍,持槍用槍除了專精射擊也應練刺槍,才能「刀彈並用」「以長拒短」「以刺制敵」充分發揮槍的功能。
有人提議將刺槍術進階改練「近戰格鬥」,這又是似是而非且「多此一舉」,因為刺槍術本來就是近戰格鬥戰技!它以刺擊砍為攻擊手段,遠刺、近擊、順勢砍,一招三式一氣呵成,連續攻擊銳不可擋,可謂簡單實用,刀彈並用更能充分發揮槍的作用。試問:有槍不用,捨槍不練、棄械而徒手格鬥,豈不荒唐?
我曾提出:軍隊體能戰技一二三,一是一個目標-敢戰能戰勝戰,二是體能與戰技均衡發展相輔相成,三是戰鬥體能、運動科學、體能戰技三足鼎立。一二三,按部就班,均衡而全面發展,就能成為敢戰能戰勝戰的軍隊。
綜言之,刺槍術不是過時無用,而是少練不練或錯教亂練。當前,切莫倒果為因,見異思遷草率興革,而是堅定決心持恆作為,並以「對刺」及「特種地形對刺」為核心目標,以更貼近實戰的情境與要求落實訓練,提升效能,才是根本之道。
*作者為退役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