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公開質問蔡清祥、邢泰釗及張斗輝:「新北檢兩位檢察官進入私人招待所(約半小時),檢察署認為屬於從事社交活動且情節輕微?」如果認同此標準,往後全國檢察官均可涉足私人招待所,真正重點應該是:「檢察官根本不應該進出私人招待所!」
檢察官出入私人招待所未滿半小時,情節輕微?
「2個招待所,1場荒唐戲。」八八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下簡稱「銀樓會所」),初步查核已有4名檢察官及33名警方高層涉案,警政署1月16日發新聞稿回應:「秉公處理、籲請各界主動提供事證。」細部比對高本檢、警政署、新北地檢三個機關之同日(1月13日)新聞稿,可查悉許多隱藏及掩蓋之事實。
首先談一個震驚全國的荒謬的內容,新北地檢1月13日新聞稿(行政調查說明):
「(原文)黃冠傑、楊雅婷係受邀參加慶功宴,又在黃錦秋邀請下前往睿森銀樓地下室,當發現上開場所有異時,2人停留不到『半小時』即行離去,足認其等對檢察官從事社交活動之分際有所掌握,情節輕微,就黃冠傑部分,由檢察長『提醒』注意日後之言行,楊雅婷部分則另行由權責機關依職權卓處。(註:楊已調任中檢)」。
筆者請問蔡清祥、邢泰釗、張斗輝、毛有增(新北地檢)、郭永發(台中地檢)可以認同以上調查報告,還是檢方高層集體默不吭聲?
內行看門道,銀樓會所2020年7月10日有新北檢王涂芝、黃冠傑、楊雅婷3位檢察官到場,請問3位檢察官「進出銀樓會所有無回報?」、「新北檢有無3位檢察官回報紀錄?」新北地檢(行政調查說明)弄墨巧飾:「(原文)足認其等對檢察官從事社交活動之分際有所掌握」,筆者直接評論:「(台語)讀書讀到背脊去!」丟盡全天下讀書人的臉,檢方寧不羞愧萬分?新北檢的真意:「檢察官(黃冠傑、楊雅婷)出入私人招待所未滿半小時,查無不法且情節輕微,促請檢察官注意日後之言行。」
若以此為檢方風紀標準,蔡清祥、邢泰釗長年大談檢察官嚴格自律,實則「檢方嚴以律民(虐民),寬以自律,天下悉見之。」私人招待所的一場荒唐戲,終於讓檢方原形畢露。
再請觀察高檢署1月13日新聞稿(行政調查說明),該調查報告公開兩個事實:2020年1月17日進入八八會館者有黃建榮、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李家豪、岳朱慶、黃瑜芬、陳聖育、鄭建國、王郁茹等9人;2020年7月10日進入銀樓會館(涂誠文有實際管領使用權限),有黃建榮、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李家豪、岳朱慶、黃瑜芬、王培儒、曾逸倫、陳聖育、王郁茹、劉志賢、黃冠傑(檢察官)、楊雅婷(檢察官)、郭宇宣等14人。以上2個會所之兩場聚會,均「無」場所經理或業者進入,續攤唱歌無人付費,由「招待所無償招待」上開人員,私人招待所非公開場所,非一般人得任意進出。(以上為筆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