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為促進產業創新轉型成立的諮詢輔導服務專案辦公室日前成立,荒唐的是: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期許1年內,就能把這1,000億元的產創轉型基金花完。難道官員不知道,這種「政策目標」與花錢方式,達成的機率有多低?更重要的是:可能帶來的後遺症與風險有多高嗎?
國發會主導成立的產創轉型基金,是在2年前的7月匡列千億元後成立,政策目標是扮演投資點火角色,引導企業升級轉型;方式就是政府拿錢投資民間企業,以協助企業進行合併、收購、分割,或是其他有助於企業創新轉型的投資計畫;而且基金已通過如興、三顧、新日光及群曜等四案的投資。
而由於產創基金是以協助中小企業轉型為主要目標,因此大型投資案不會是其標的,相關規定就限定個案(或整個集團)不得超過100億元,個案投資金額也以不超過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的2成為原則。目前已投資的案件,少則1億元,多則20多億元。
因此,很務實的算一下,產創基金要1年內花光千億元,少則要投資百件投資案,多則可到三百件投資案;而產創基金當然不可能亦不應是「來者不拒、通通有獎」,依照送件審查件數與通過投資的比例推估,如果送審件數與通過件數是3比1,要看過500件投資案,如果以5比1計則超過千件以上。
可能嗎?產創基金有多少專職人員、又有多少專業,能在1年內消化如此龐大的投資案量?
再以產創基金成立後接到的投資申請看,成立後至今,接到的詢問業者家數有30家左右,實際提出申請的件數只有5件左右。國發會也許可辯稱政策新上路(其實也2年了),業者不熟悉,未來數量會較多。但未來1年,有可能出現爆炸性的破百件甚至數百件嗎?如果出現此盛況的機率近零,產創基金又怎麼可能1年花掉千億元?
陳美伶說,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成立目的是協助更多的中小企業共同轉型升級,讓台灣整體能發展更好,因「很強的人走100步,還不如全部的人、大家都往前各走10步」。這番話確實大有均富的「大同思想」在內,但以現在的產業趨勢與結構,卻顯得相當不合時宜;因為,當今產業現實的是很強的人是走100步甚至1000步,同時帶動較弱者往前邁進10步;國發會把產創基金變成讓「大家都往前各走10步」,其實就是讓全部都成為全球競技場上的弱者與失敗者。這種思維下,這筆錢花得值得與否,是該再計量計量。
其實,蔡政府拿千億成立產創基金,本身就是一個風險大又錯誤的政策。這個基金扮演的角色,其實類似創投;基金根據專業,分析評估每個投資案的獲利與風險,了解每個經營團隊的能力與潛力;在投資後,也不是如虛應般的派出一名董事加入董事會即可,而是必須有能力協助所投資的企業拓展市場、健全財務、作好公司治理、甚至協助其建立必要的產業人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