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陳建仁將出任行政院長,林佳龍將出任總統府秘書長,個人憶起兩人都曾在能源議題上犯過低級錯誤。
陳建仁在某次演講時大言不慚,說建大潭發電廠時,原預算4000億元,民進黨政府以1100億元完工,省下近3000億元。建一個大潭電廠省下的錢足夠蓋一個核四廠,不是很奇怪嗎?次日經濟部澄清如下:
1. 台電公司於92年採購大潭電廠天然氣時,係以原油每桶18美元估計25年用氣量之金額為4,130億元,實際決標之合約計價公式係隨國際原油價格調整,以中油公司得標當時所估計原油每桶12~26美元範圍之金額為2962億元,較預算金額減少1168億元。2. 行政院於86年核定大潭電廠建廠費用為1227億元,經台電公司努力迄99年12月完工,結算廠費用為1025億元,較原規劃減少202億元。
原來陳建仁錯把馮京當馬涼,將購天然氣預算和建廠預算混為一談。林佳龍更離譜,在馬政府油電雙漲時,擔任立法委員的林佳龍說:台電自行發電每度2.89元,向民營電廠購電平均每度3.58元,一年購電近400億度,比自己發電多花近300多億元。據此狀告台電董事長陳貴明,前後任總經理涂正義、李漢申等凟職,圖利民營電廠。但經特偵組詳細調查,認為根本沒這回事,簽結全案。這起烏龍案件是怎麼回事?
發電成本完全要看燃料成本和發電組合。台電是大公司,所屬電廠中有核電、火電(煤、氣、油)、水電、再生能源。台電的發電成本是這些不同發電方式組合的平均成本。2.89元高於核/煤成本但低於燃氣/再生能源成本十分合理。
民營電廠就不同了。民營電廠規模小,都只有單一燃料的電廠。台灣9家民營電廠中,2家為發電成本低的燃煤電廠,7家為發電成本高的燃氣電廠。民營業者並沒有發電成本最低的核能電廠,所以台電向9家民營業者購電的平均成本高於台電本身的發電成本,不足為奇。
將建廠預算與購氣預算混為一談,搞不清楚不同發電方式的成本不同,是否都屬低級錯誤?
能源一向不是民進黨及蔡政府強項,但能源太過重要,能源政策對國家的影太過為巨大。未來幾年台灣將面對因蔡政府錯誤能源政策造成電力不足及電價飛漲的危機。深切盼望政府高官不要囿於意識形態,對純屬民生範疇之能源議題保持謙虛謹慎態度,避免再犯低級錯誤,則國家幸甚,人民幸甚。
*作者為臺灣能源部落格版主、前吉興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