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秉中觀點:中國疾控中心繼續鼓噪「不合格不等於對人體有害」為哪樁?

2018-08-0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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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簡直是胡芻八咧,滑天下之大稽。既然已經定義為不合格疫苗了,那就表明此疫苗沒有達到生產疫苗法典規定的應有指標,當然就是假冒偽劣必須淘汰的產品。在此前提下,竟然大言不慚地瞪著眼睛說「不合格疫苗無害」和 「安全性指標符合要求,安全風險性沒有增加」的瞎話。作為比藥品還要嚴格的疫苗,必須絕對按照世界衛生組織頒佈的生產疫苗的法典辦事,釘是釘鉚是鉚,絕不能有任何瑕疵,來不得半點的投機取巧和偷工減料,這樣才能拿出讓國人放心的疫苗。 「長春長生」出廠的效價不合格的疫苗,能大搖大擺又堂而皇之地出廠,而層層把品質關的各環節都失守了,還被不太識貨的國家和省級疾控中心採購,這是違背和逾越越了國際共同遵守的法典的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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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中國疾控中心振振有詞說「不合格疫苗無害」,那就要問,你們能拿出作為「不合格疫苗無害」的調查資料嗎?令我驚異的是,「問題疫苗」剛剛曝光,你們就順手牽羊拿出只有調查才能有「無害和無風險」的結論,而且這樣的結論起碼至少應有千八百例樣本量,才具有統計學意義,可是,沒過兩三天,如呼風喚雨般信手拈來的結論就出籠了,即使孫悟空也做不到,有誰能相信這是「真貨」。只有臆造才能有那個結論。這表明,你們不僅對「問題疫苗」真相造假,而且對不合格疫苗的「無害和無風險」的結論也造假了。

常言道:沒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尤其作為一般常識,誰都知道問題的結論應當出自調查之後,絕不會出自調查之前。然而,中國疾控中心為了急於拿出 「無害和無風險」 的結論,竟鬼使神差地顛倒得出結論的順序,如此「急中生智」,讓人忍俊不禁,只能一聲歎息了。  當然,他們這樣做也有其邏輯,只有「先入為主」,才能「先聲奪人」,藉以佔據言論制高點,達到掩蓋真相,欺騙受害者的目的。此手法是心懷鬼胎的人慣用的伎倆,這在中國並不鮮見。可惜,偷雞不成反蝕米弄巧成拙,不輕易間演了一出作賊心虛惡人先告狀的一幕。

坦率地說,就中國「問題疫苗」如此嚴重而論,我認為其責任不能都扣在「長春長生」頭上,作為既從事疫苗採購同時又負責預防接種於一身的疾控部門而言,你們把大量的不合格疫苗採購來,又由你們組織基層衛生院所一支支打在無辜的孩子身上,難道就沒有一點責任嗎?本應站在受害者一邊,給孩子應有的愛,不知道是什麼驅動力,竟背叛自己神聖的救死扶傷使命,跑到罪惡者一邊去站隊。本應在災難面前勇於擔當,卻推卸責任,為「問題疫苗」氾濫成災自己應負的那份責任洗清身。這無異於往白白挨一針孩子針眼上撒鹽。凡是有正義感的醫藥衛生人員,會對此感到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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