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厚愛成了嚴酷懲罰,賴清德本命區該好好清理
換一個角度思考,如果當年南檢依程序調查,或者最簡單把卷證送給南市政風,要政風人員至少問問陳宗彥,當時的台南市長、此刻的副總統賴清德能容許自己的政務官接受業者提供的性招待嗎?還會有十一年後舊案被抄底,讓陳宗彥、乃至民進黨政府灰頭土臉至此嗎?
司法的「厚愛」,時隔多年竟成為最嚴酷的懲罰,懲罰的不只是陳宗彥,而是司法的公信力。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直指「司法已經成為鬥爭工具」,邱顯智的提醒並非多慮,然而,司法做為一種鬥爭工具,又豈是始於今日?這正是司法不被信賴的主要原因之一;基層公務員因為吃花酒被辦的比比皆是,並每年拿來做廉政教材,陳宗彥接受的招待屬「外送」就能例外嗎?
更值得思考的是,陳宗彥因為曾為賴清德的政務官,被政壇視為「賴神心腹」,舊案被揭發,疑是「箭指賴清德」,一是對賴清德改革的反撲或警告,二是陳宗彥想選下屆台南市長,不論何者,都是民進黨的內鬥,司法不但是政治鬥爭工具,還是民進黨內鬥工具,這不是拖垮賴清德,而是拖垮陳建仁內閣,陳建仁若知公務員紀律敗壞若此,他肯定後悔攬這個活兒;更是拖垮民進黨的執政信譽,陳宗彥成了「吾與汝皆亡」的棄子。不論這樣的揣測是否符合事實,反應的是政治凌駕司法,已經成為民意「共識」,陳宗彥案一發生,追究的不是此案該辦不該辦,當年辦案有無瑕疵,而是直指「政治鬥爭」,所謂「司法」到底是司誰的法?陳宗彥不要怪「成也賴清德,敗也賴清德」,該怪自己一時之不忍而耽誤大好仕途。
司法當年沒好好處理的豈止是陳宗彥案,別忘了,台南還有爐渣案,結果爐渣案一路牽連到八十八顆子彈的槍擊案,不過幾年,爐渣案主搖身成為光電業者;神奇的,陳宗彥案中的酒店業者也成了光電業者,台南光電業簡直成了梁山泊,各路人馬都能在此大顯神通。賴清德不要怪背後有人在整他,應該好好整頓他的本命區、發家地,陳宗彥絕對不會是他邁向總統之路的最後一顆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