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心理健康的問題逐漸被大眾所意識到,當大家說社會安全網時,有一個地方卻常常被忽視,那就是大專院校。大學生作為還未出社會的成年人,常有課業上、感情上等眾多因素困擾。
根據筆者在求學時期,就剛好跟老師聊到心裡健康的問題,老師透露整個台大有超過十分之一的學生需要心理諮商,而筆者更是有經歷到2020年,一週學校發生三起學生自殺事件,根據資料顯示,大專生自殺通報五年來成長了9.2.倍,成長幅度令人咋舌。
就連頂尖大學,享有全台最多資源的台大,在學生心理輔導的量能都略顯不足了,更何況是其他學校,雖然成大與清大都有意識到這類問題,增加量能跟投入經費改善諮商環境,但畢竟是少部分的學校重視這個議題。筆者在大學跟研究所階段,每年也都聽到學校發生同學的憾事,也讓人不禁感慨,心理健康的問題到底什麼時候會被重視呢?
我認為這是結構性的問題,現行大學心理師的職場環境面臨三大困境,不合理的薪資待遇、身份定位不清、行政業務繁雜。
先說不合理的薪資待遇,一般來說學校開的心理諮商師的缺都是一年一聘,沒有保障,這也意味著年資的累積帶不走,自然而然不會讓人想久任,而且薪資受限於學校經費編制,容易形成低於市場行情的天花板。
再來工作內容包山包海,筆者在大學時剛好有去學校的諮商室打工,就發現專業人員其實花超過三分之二的時間在應付行政庶務,主要也是因為大學人手不足,而且學校對於這些專業人員的定位不清,常常要這些人去執行一般行政任務,導致本來需要他們專業需求的時間被壓縮。
目前的癥結點在於現行《學生輔導法》,雖然在2014年通過實行,但在這快十年的時間中,專業人員的師生比應該要被充分檢討,大專的師生比有望從1:1200修法到 1:900,但現實的問題仍然存在,目前抽查發現其實過半數的學校連現在的師生比都達不到,更何況修法後的下修,專業人力從何而來?
所幸在法規的制定上,筆者觀察到有愈來愈多的立法委員意識到這個問題,提出質詢,也在迫切關注修法的歷程,像是專精社福議題的張育美委員就有特別追蹤這個議題,但我認為除了修法以外,教育部應該積極輔導大學,在組織定位上正式化,提高薪資待遇留任人才,讓更多的人願意留在學校內服務,增加就業穩定性才是首要目標,未來也希望這個議題能被高度重視,畢竟逝去的年輕靈魂,都是無比的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