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於今(2023)年初通過新台幣3800億元的「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預計近期將普發給每位國人6千元現金,但是對於大多數身心障礙者而言,普發現金也只是杯水車薪,仍難緩解物價飛漲的生活壓力,而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補助存在三大缺失,亟需政府提出進一步的福利政策方案。
物價飆漲對障礙者生活造成沉重壓力
去(2022)年6月彰化縣曾發生身心障礙者的葉姓三兄弟餓死人的慘劇,近期台灣中部縣市一位身心障礙的老婦人返家驚見領有重大傷病卡的女兒死亡,她們平常靠政府微薄生活補助金度日,確無力負擔喪葬費,只能靠社福團體幫助接濟喪葬費。另一位住在台灣北部的腦性麻痺障礙者,平日有賴政府補助的障礙者生活費購買便當及電信費,也因近來物價飆漲,為更換新的電動輪椅,而到處向朋友借錢,卻無法還錢,而要看家裡父母與兄弟姐妹臉色,讓她的生活苦不堪言。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公布的去年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2.95%,創下14年來最高漲幅,其中外食費的漲幅更高達5.77%,也創下14年高點。目前許多障礙者反應,國內物價高漲,已經嚴重影響日常生活開支,甚至有部分障礙者將原來每日三餐減至兩餐,可見我國通膨的壓力巨大,已嚴重影響許多障礙者的生活,處於緊急危險狀態。
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補助存在三大缺失
首先,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趕不上物價上漲,需要即時機動調整: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2項規定,障礙者依照低收入、中低收入及一般收入戶,以及中、重、極重度的標準,每月給予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分別為新臺幣8836元、5065元或3772元。且每四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公告調整。過去我國曾於2012年、2016年及2020年進行三次調整,但今年情況特別,政府預計於明年(2024)年才調整,我們認為面對近期物價飆漲的緊急經濟劇變,所謂每四年調整ㄧ次,已經緩不濟急,爰建議應採即時機動方式予以調整因應,以符合現今經濟社會環境的變化。
其次,障礙者無法同時領取生活補助與國民年金,對保障生活的效果大打折扣:許多年齡達65歲以上的身心障礙者會領取國民年金(註:國民年金分為「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和「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兩類,其中後者每月金額為5,065元),實務上,倘身心障礙者已領取障礙者國民年金,就不能再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我們認為這樣的制度設計似不合理,主要係因兩者係屬性不同的社會經濟安全制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是具備社會救助與津貼性質的社會福利措施,給予生活補助以協助其維持基本生活,而國民年金則屬於社會保險制度,透過強制方式規定被保險人均需納保,於障礙風險事故發生時領取保險給付。兩者制度性質不同並無相互牴觸,爰建議實務運作上應該允許符合申請條件的身心障礙者可同時領取,而非只能擇一領取,以期能夠保障身心障礙者生活的最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