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近距離觀察台灣政治,發現了很多和日本類似的地方,同時也發現了很多完全不同的地方。比如說,議會的議長和副議長,選出的方法差不多,都是由議員投票決定的。但是,競爭的激烈程度卻完全不一樣。
比如說,這一次台灣的九合一選舉(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後的地方議會,好幾個縣市的議長、副議長的選舉,就發生了激烈的競爭,甚至還有賄選買票的醜聞。這種事情,在日本幾乎聞所未聞。
在日本,議長幾乎是一個沒有實權的名譽職。一般都是找執政黨中既德高望重、又沒有太大野心的人來擔任,而副議長,則從最大在野黨中推薦。而且兩人當選之後,為了表示中立性,一般會同時離黨。現在日本眾議院議長細田博之、副議長海江田萬里,分別來自自民黨和立憲民主黨,但是他們都沒有參加自己所屬政黨的黨團運作。
參議院的議長和副議長,不但退黨,而且乾脆不投票,以表示中立。當議會需要發表一些全會一致通過的聲明時,由議長出面說服執政黨的議員、由副議長出面說服在野黨的議員。二〇二一年,日本的參議院全票通過了支持台灣參加世界衛生組織的決議,就是這麼運作的。
正如我臉書讀者留言所說,內閣制下的議長,一般來說是中立超然的。英國傳統上也要求議長上任前退出所屬政黨,日後也不再入黨。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等國家,則要求政黨將議長停權,以保中立。日本的議會制度脫胎自英國,議長離黨的傳統也是如此。而台灣的議長,實際上是美國制度下的議會多數政團領袖,不是日本制的中立議會主席。
在日本到了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能做的事情就更少了。大部分議會都是大家輪流做,所以議長的任期基本上是一年,有的議會甚至只有半年。也就是說,一個議員只要能夠連續當選三、四次,就一定可以當到議長。議長、副議長和一般議員的不同是,薪水稍微高一些,上下班有車接送。退休以後如果能夠拿到國家勳章的話,說不定可以高一個檔次。
我也曾多次採訪日本的地方議會。在預算問題、土地開發問題、環境問題上,經常聽說執政黨和在野黨對立,但從來沒有見過選議長時出現過分岐。
我個人認為,日本地方議會的那種按資排輩、議長輪流做的方式,會使議會喪失緊張感,並不是很好。但是像台灣這樣,真的頭破血流也不是很理想。或許是拿下議長、副議長的位子之後,可以拿到一些特權,如果有買票的行為,那一定是有一些看不到的好處,說不定是犯罪的溫床。
*作者為日本媒體人,《產經新聞》台北支局長,本文選自作者新作《矢板明夫的台日大比較:台灣+日本除以二,說不定更好》(八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