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緊急安置」的問題,江綺雯說:「這非常嚴重……孩子突然遇到什麼狀況,會有情緒傷害、不適應,一個孩子突然脫離家庭那種情況下你必須做評估,媒合他到他很適合的地方,緊急安置所則是做一個中途的功能……」
江綺雯表示,若孩子沒走過一個「中繼點」就立刻被塞給寄養家庭,沒有受過訓練的家庭其實很難與孩子相處,被迫接受「緊急安置」的家長可能接不住,孩子就必須換一個家庭,一個一個換下來,被拋棄感、無助感會日漸增加,「一開始沒做好,後面就是後患無窮,有些縣市長無法改善長期缺乏資源的問題,造成寄養家庭的傷害與服務困境。」
監委調查9個月 盼衛福部統整資源
歷時9個月完成調查報告,監委江綺雯、林雅鋒、陳慶財等盼衛福部能積極盤點資源,注意到寄養家庭銳減、兒童也難以回歸原生家庭的問題。
江綺雯指出,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針對暫時或永久被剝奪家庭環境的兒童、或為顧及孩子最佳利益而無法繼續留在原生家庭環境生活的,國家應予特別照顧與協助,社會系統也應協助原生家庭「復原」,讓孩子能回到原本家庭正常成長,而寄養家庭數量銳減,確實造成孩子在「回家」之前無處可去、或只能一再換寄養家庭的無助感。
江綺雯也強調,2017年11月台灣進行國際委員CRC首度國家報告,其結論性意見早已指出3大危機:新的寄養家庭越來越少、寄養家庭父母漸老化、寄養時間越來越長。此外,CRC會議也已建議照顧準則,政府應定期評估兒童是否需要繼續安置,國家應特別努力,讓孩子可以順利回歸原生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