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南榕是行動的理想主義者…言論自由得來不易,除感謝前人爭取之外,後人也要更堅定捍衛每個人作為自由人應享有自由權利。」
這是去年4月,林佳龍在鄭南榕追思會上説的話。而今天,「言論自由」卻死在林佳龍治下的台中市。
我發起的「嗆聲公車」繼台北、高雄後,第三站來到了台中。決定在100輛台中的公車上,向林佳龍提出「大台中山手線,要等15年?」「千億海水採礦MOU,始終不解密?」「市民天天吸廢氣,你住抗空汙豪宅?」三問。
我不但已和廣告商簽約,72萬元的廣告費也預付了三分之一,而「三問」的設計稿更早在一周前就送給了廣告商。8月14日,42輛完成車貼的全航客運上路,58輛尚未完成車貼的豐原客運則預定8月16日上路。
我興高采烈地於8月14日清早南下台中,和盧秀燕一起搭公車直播。但盧秀燕離開後,惡耗即陸續傳來。
廣告商告知「上面壓力太大」,已下令所有開在街上載著三問林佳龍的公車,回場一輛拆一輛,不准在街上看到任何質疑林佳龍的公車。
其實,在前一日,廣告商即表示有來自高層的壓力,但當時我仍不相信,林佳龍敢明目張瞻地箝制言論自由。不過我也做了「最壞打算」,豐原客運還沒上路的58輛公車,可能無法上路。但我搭上嗆聲公車時還對同仁説:「至少還有全航的42輛公車載著三問在台中跑,這些已上路的公車,林佳龍總不敢動手吧!」
沒想到,我以為的「最壞狀況」還太過「樂觀」,連已經上路的公車,還是被下令「立刻拆光光」。
我當然知道,林佳龍會把所有責任都推給業者和廣告商。因為他知道,市府手中握有補貼和路權的生殺大權,業者絕不敢站出來證明市府把黑手伸進來。
然而,林佳龍不要把台中市民當笨蛋,在經濟不景氣、公車業者叫苦連天的此時,幾十萬廣告費為何不賺?何況這些是已簽約、製作並上路的公車,沒有壓力,哪個業者吃飽撐著,扛著違約賠錢的法律責任,還「迅雷」般的勞師動眾「一日拆除」42輛公車廣告?
其次,林佳龍以為推諉的天衣無縫,卻自己露了馬腳,市府在第一時間就跳出來指控我的公車廣告「有爭議」,請問,手控生殺大權的市府都認為「有爭議」,業者還敢不拆嗎?
更重要的是,林佳龍若真是鄭南榕的信徒,就該嚴正宣示「雖然羅智強的三問是在質疑我,但我誓死保衛他的言論自由,絕不許享有台中路權的公車業者,箝制言論」,這才是鄭南榕主張的「100%言論自由」。
但林佳龍卻反其道而行,坐視言論自由在台中被活活扼殺。林佳龍,你真該向鄭南榕下跪!
*作者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