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法律上是絕對不可能死亡的,也不可能衰老。不僅如此,「王不但不可能為惡,也不可能思考為惡。王甚至不可能試圖為惡。王,既不可能愚蠢,也不可能軟弱」。從而,王既是「正義的泉源」,自己卻絕對不下判決,因為「王在他的法庭中無處不在,縱使他不親自裁判」。(William Blackstone《英格蘭法釋義》,一七六五年)
雖然英國法學家創造出一個乍見之下矛盾的「純普通法」法律概念,讓國王成為一種「虛構中的虛構」,而且是「超越人智的完美」虛構;但是純粹就其隱喻效果而言,「國王」這個用語並非不可取代。凡是與「國王的政治身體」一樣的神祕主義式隱喻,都可以援用。
所以上述的「主義、領袖、祖國、民族」,以及一切政治人物的腦袋想得出來的,最荒誕無稽、最愚蠢反智的政治神話修辭──甚至「全球化資本主義」──都可以取而代之。而效果依然:「主義、領袖、祖國、民族、全球化資本主義」,都是「在法律上是絕對不可能死亡的,也不可能衰老」的存在;「主義、領袖、祖國、民族、全球化資本主義」,「不但不可能為惡,甚至也不可能思考為惡,不可能試圖為惡。既不可能愚蠢,也不可能軟弱」。
身為猶太人,曾經對德意志民族有過強烈的認同,卻仍然被納粹所迫害,甚至也被流亡國美國的麥卡錫主義所迫害的康托洛維茨,當然不會是「王的信徒」。他深知「王的政治身體」的神祕性,以及因此必然伴隨而來的脆弱性。這種政治神祕主義的修辭,一旦離開其誕生的環境、時代與空間,就會「失去魔力,毫無意義」(就像中國民族主義對於西藏人毫無意義)。
實在很令人困擾的Q/Q
中國強迫在中國工作的台灣藝人政治表態,就是這種政治神學的典型作為。而「政治神學式的思考,在許多情形之下,都是否定人類理性或政治理性基礎的荒謬教義」。
遇上了這種信奉神祕主義型政治神學的國家以及國民──亦即我所創造的語彙「強國奴/強國奴奴」(Qiangguonu/Qiangguonunu,縮寫為Q/Q),實在很令人困擾。除了做為一個自由公民的理性、常識與教養外,恐怕什麼都救不了受害人宋芸樺與周子瑜,當然更救不了那些放棄自我啟蒙與除魅的,可憐的the Q/Qs加害人。
*作者為輔大法律系教授。本文原刊新新聞第1641期之「白目豆沙包」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