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政絕對不會直接走向憲政,除非「公民」力量勝過「國民」。最讓台灣人困擾的就是,我們還有一個堅決維持訓政國體,而且還覺得自己有權利訓政台灣的惡鄰。
宋芸樺事件和之前的周子瑜事件相同,原因都在於:中國不承認「國家認同的自由」。所以這類事件既不發生於台灣,也不發生於韓國,更不會發生在世界其他國家,只能發生在中國。純就台灣而言,複數認同早已不是問題,我們的問題是沒有認同,或者認同錯亂。
國家主導的虛構認同
由於殖民地歷史的連續性,在台灣,「官方民族主義」的國家認同、民族認同,向來都是他律的、由外力決定或形塑。而且這些「外力」(日本、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本身的國家認同、民族認同,一樣是近代虛構的產物──一種由上而下的「建國」(nation building)必然出現的、由國家主導的“fiction”。所以歷史的真相是:先有國家,才有國民;國家創造出國家/民族認同後,再強制國民接受這個擬制/虛構的認同。
這一類日耳曼第二帝政的民族主義國家認同,顯然是反社會契約論的政治神祕主義。因此國家需要的是義務取向的國民,而非權利意識取向的公民。明治維新以來,日本國家的自我定位,始終自認「在一切領域中都是國民的導師」,也就是訓政國家。訓政國家的法律體系,也因此容許政治神祕主義要素的存在:主義、領袖、祖國、民族都是萬世一系,不可質疑的神蹟。
訓政絕對不會直接走向憲政,除非「公民」力量勝過「國民」。就擺脫訓政而言,日本、韓國、台灣都算相當有成就。可是發生在二十一世紀的周子瑜/宋芸樺事件,最讓我們台灣人困擾的是,我們還有一個堅決維持訓政國體,而且還覺得自己有權利訓政台灣的惡鄰。
這個惡鄰,原本就有兩千年皇權帝國的歷史,對於公民、公民社會以及「(無論是哲學/道德/文化/認同的、甚至生物學的)多樣性」有根深柢固的恐懼與排斥。近代兩個訓政中國,雖各自打著「共和」旗號,而且一左一右,最終都只能依賴政治神祕主義的國家/民族認同取得統治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國王的政治身體不能死亡
這種現象讓我連想到康托洛維茨(Ernst H. Kantorowicz)的名著《國王的兩個身體》(The King’s Two Bodies)。所謂國王的兩個身體,一個是(生物學意義的)「自然身體」,另一個則是「政治身體」,本書談的就是歐洲「由國王的自然身體與臣民的自然身體,透過契約而形成直接的人格結合」的封建社會秩序,如何過渡到「國王的非人格政治身體成為社會秩序基礎」的近代國家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