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日駁回西維吉尼亞州禁止一名12歲跨性別女童加入女子校隊的要求,這也是涉及跨性別運動員的案件首次躍上大法官們的案頭。不過對於可能引發社會對立的爭議問題—跨性別女性可否參加女子賽事—站在美國司法體系之巔的9人尚未直接表態,他們只是讓下級法院暫停法律效力的禁令維持有效,對於系爭法律的合憲性官司目前仍在繼續。
這起案件涉及現年12歲的跨性別學生貝琪‧裴柏—傑克森(Becky Pepper-Jackson),她是西維吉尼亞州布里奇波特市(Bridgeport)一所中學的女子越野與田徑校隊。根據原告訴狀,貝琪從四年級起「改以女孩的身份(包括更改性別與姓名)在社會上生活」,並且獲得家人的全力支持。貝琪持續接受青春期阻斷劑及荷爾蒙的治療,藉以「發展出與女孩青春期相符的典型生理特徵」。雖然她的成績並不突出、甚至經常吊車尾,但她仍樂在其中,比賽時也總是盡力而為。
出於對於變性者可能對女性運動賽事造成不公正的結果,西維基尼亞州議會在2021年4月通過了《拯救婦女體育法》(Save Women’s Sports Act),在公立學校限制僅有出生時為生理女性者,才能參加女子校隊(對於公立學校的學生參加男子校隊則沒有特別設限)。貝琪2021年首次提出訴訟,旨在挑戰西維吉尼亞州於同年頒布的《拯救婦女體育法》,《華盛頓郵報》說,貝琪目前是該州已知唯一受到《拯救婦女體育法》影響的跨性別女學生。
The Supreme Court rejected West Virginia’s emergency request to bar a 12-year-old transgender from competing on her middle school’s girl’s track team while litigation over the relevant state’s law proceeds in lower courts https://t.co/YVXdq4nc4p
— WSJ Politics (@WSJPolitics) April 6, 2023
媽媽挑戰保守法規
貝琪的母親希瑟(Heather Jackson)在《拯救婦女體育法》生效的同年提起訴訟,因為該法禁止她的女兒參加女子校隊,希瑟認為這違反了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14th Amendment to the US Constitution)對所有人民在法律之前均可得到同等對待的保障,以及1972年修正的教育法第9條(Title IX of the Education Amendments),該條款禁止接受聯邦經費的學校進行性別歧視。
西維吉尼亞州聯邦地區法官古德溫(Joseph Goodwin)今年1月作出判決,並且肯認《拯救婦女體育法》合憲。判決指出,西維吉尼亞州議會或許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允許跨性別者根據其性別認同參加運動賽事,但「出生時所確定的生理性別界線,符合國家為女性提供平等運動機會的重要利益,如果被迫與男性在運動場上競爭,將讓她們處於不利地位。」
本案原告敗訴後,繼續上訴到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ourth Circuit),承審法官則以2比1的投票結果暫時停止古德溫的判決效力,但對於《拯救婦女體育法》的合憲性審查官司目前仍在進行中。西維吉尼亞州共和黨籍的州檢察長莫里西(Patrick Morrisey)則要求聯邦最高法院發出暫時禁制令,不准貝琪留在女子校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