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做擋土支撐是事故主因
為何工安事故頻傳?3月30日台中市台灣大道1段巷內的1棟70年老屋改建(7號)時,因為挖地基沒有做擋土支撐,致相鄰的5號之屋齡百年2層樓磚造老屋(5號)突然倒塌,正在施工中的3名工人慘遭活埋罹難!台中市都發局表示,工地現場沒有按照「施工計畫」去作安全措施;會追究起造人、設計/監造建築師、工地主任及承攬營造廠的公共安全責任?職安署勒令停工並裁罰30萬元。檢察官對施工的古姓營造商及游姓挖土機駕駛,以涉及過失致死等罪嫌分別交保15萬元、5萬元。
工地沒有依照「施工計畫」作業?為避免事故再發生,都發局已就中區的類似案件抽查32件,調取「施工計畫書」送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或結構技師公會審查安全措施,有疑者將勒令停工要求補辦。而新申請案則須重新檢附周邊是否有老舊建物?把基地開挖影響鄰房安全列為優先審查重點。
「施工計畫」目的在於確保工程施工程序作業須達成安全無虞、品質如式、成本如度、進度如期及環境如常的五大目標。而與施工安全有關的包括營造廠負責人、工地主任、職業安全衛生工程師、監造人、專任工程人員(建築師/技師)、品質管理工程師與定作人/起造人等。
施工計畫流於形式
以往或有分工權責不清,以致少數營造廠把「施工計畫書」當成虛應故事?寫的是一套但卻另外做一套的陋習?有些「施工計畫書」流於形式?建議相關人員一改以往忽視「施工計畫」的心態,否則工安事故防止難以為功!
「施工計畫」是要達成工程施工安全及Q.C.D.S.E. (Quality, Cost, Delivery, Safety, Environment) 與確保營造廠利潤的關鍵;如實按照完善的施工畫施作業,可以大幅降低工地災害風險?營造界更應重視「施工計畫」的製作過程,千萬不要「這樣寫卻那樣做」?只為節省成本?可惜有些管理者、建築師技師認為「施工計畫」僅是施工部門/工地現場的事,公司管理高層很少關注,造成國內工程災變層出不窮,卻很少察覺問題是在於「施工計畫」的製作與執行並未落實,不少扺是虛應故事、徒具形式?
目前實務上,「施工計畫書」通常由工地主任製作,透過營造廠的專任工程人員(建築師/技師)負責審查後送給監造單位審核後定案,營造廠再依據「施工計畫書」來施工。但少數營造業者可能會把「施工計畫書」外包給公司外的白領階級施作?或者只到網站上撈取別人的「施工計畫書」來修改?而監造審核者看不懂的大有人在?其實,營建工程動輒數億、數千萬以上;「施工計畫」應就個案的鄰房、地質、交通動線、氣候雨水、工地安全等條件來具體製作;千萬不要抄別案工地而忽略應就本案特殊性加以修改。不要虛應故事、徒具形式加上沒有落實,當然工安事故頻傳?人命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