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言之,當後面這種新的就業形態從人數、趨勢和代表性上,逐漸超越了原本「台商外派」的舊型態時,通過管理台商來管理台胞的舊線索就不夠用了;台胞有可能出現在大陸各種企業的任何一個角落,也可能從事比以往只在台商產業鏈裡從事的更廣泛的活動。因此,必須引導、必須輔導,也必須管起來。這就是為什麼這個新的居住證,要和之前推出的所謂「惠台31條」中開放的80幾項職業證照考試資格配套綑綁的邏輯。一方面,大陸開放了台灣人在大陸擁有更廣泛的就業空間,可以應考各類技術性、專業性的崗位,取得本地證照、在本地從事更多業務;與此同時,當你通過這些崗位、這些職業資格,在大陸的社會產生更多影響力,乃至與公權力部門發生更多的博弈關係時,你所受到的法律處遇和行政對待,也會越來越向適用於本地人的規定貼近,離「外賓」越來越遠。
台灣人將不再是「外賓」,從而有新的管理標準
長遠來看,這樣有什麼影響?從大陸方面的期待面來看,這是由培養台灣人對大陸的「經濟認同」、「文化認同」,推進到「制度認同」、「社會認同」的指標性的一步。過去,台灣人願意到大陸來,可能是出於語言的便利、文化的親緣性、或市場遼闊的誘因;爾後,大陸當然更希望台灣人認為大陸的制度在某些角度比台灣更make sense,的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遠視的、是符合經濟理性和發展邏輯的。話說,認同要怎麼塑造?
我常常跟大陸朋友說,你讓人參與,才有認同;你更多地參與了本地的公共生活,你才越會把這裡也當作你自己的家。台灣人在台灣如此;台灣人在大陸,亦然如此。隨著越來越多台灣人在陸企工作、在大陸擁有自己的房子,在大陸組建自己的家庭、加入各種行業協會,甚至在企事業單位內擔任一定程度的領導職務、在小區業主大會或行業協會裡被選為代表、理事;或是被納入政策制定或法規制定前的諮詢pool裡、被邀請對某些政府文件或行業規則的草稿發表修改意件,都會越來越經常地發生。一方面,台灣人越來越不像「外賓」,被允許參與進更多本地公共事務的改變;二方面,你在發揮經濟/社會影響力的同時,大陸政府也需要一套新的管理你、跟你互動的準繩和標準。新的台灣居民居住證制度,於焉出台。
最後,台灣這一邊的政府會怎麼辦?台灣政府的反應如何,無疑會很大程度地影響在陸台胞申請這一證件的意願高低和腳步。首先,就看台灣政府如何看待上述的,台灣人越來越多、越來越頻繁地在大陸社會參與公共生活、發揮社會影響力的趨勢。你更多地把上述趨勢,視為一種有威脅性、挖牆腳式的黑雲壓城;抑或視之為一種相對正面的,讓台灣人在大陸介入社會、參與社會,甚至一定程度上引領某些行業或某些領域改變進步的池魚入海?老實說,這兩個性質不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更有可能同步發生。至於把哪一個層面的影響性看得更大,更重?說到底,這是一個政治判斷,也能反應一個政權的眼界和襟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