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因涉桃園龍潭購地等弊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20年確定;而其子、現任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則因涉嫌幫助阿扁洗白上述賄款與金流,日前被依洗錢罪判刑1年確定。對此,「保外就醫」的阿扁因憂心孩子的公職生涯受到影響,2日親赴總統府等機關進行所謂「憲法上的請願」,為次,法務部回應,已請矯正署了解阿扁的行為究竟有無違反相關規定云云。
「上級長官」法務部表示,「已請矯正署『督導台中監獄』進行了解」,並依照現場所蒐集的行為與事證判斷有無違反相關規定。為此,中監則強調「已派人到場蒐證」,待請願活動結束之後,再依所蒐集到的事證研判阿扁有無違規行為。坦白說,現在是從法務部、矯正署再到台中監獄等都是在「玩繞口令」與「打假球」嗎?這樣子黑龍轉桌、有說等於沒說的「幹話」,又難道真想把全台灣的人民都當成是傻子在耍嗎?
講白了,這是阿扁從事政治活動的第一次嗎?暫且不論阿扁主持廣播節目「談論政治」時的一派輕鬆與精準到位,不早就「不證自明」地違反中監的「四不規定『許久』」,現在,就在阿扁特地請願前往總統府陳情後,我們先是看到中監又老生常談的表示「一切依規定辦理」,後再看到「顯沒有肩膀與超前部署」的法務部推諉卸責表示,要請矯正署了解規定,試問,規定不早就寫的清清楚楚了?這到底是在演些什麼啊?
*作者為前國民黨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