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周三通過的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規定,在「不違背國家安全利益」下,經特首發出證明書之後,海外律師才被允許參與國安法案件。
香港周三(5月10日)修訂了一項法律,禁止外國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除非得到特首的書面許可。
該修正案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在法律和政治方面的最新重大變化。在2019年發生大規模民主抗議活動之後,中國一直努力清除香港的異議聲音。
香港曾因允許國際律師參與案件的普通法傳統而備受贊譽。
但是,2020年開始實施的國安法之後,香港政府表示外國律師參與案件會帶來“潛在風險”。
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周三表示,香港特區的居民選擇律師的權利是指有權選擇在香港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作為法律代表,但不包括沒有在香港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
香港立法會周三通過的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規定在「不違背國家安全利益」下,經特首發出證明書之後,海外律師才被允許參與國安法案件。
此次法律修訂源於香港高等法院早前批准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為其涉及的《港區國安法》案件辯護。
黎智英是香港知名的民主運動人士之一。2021年8月,他與壹傳媒的6名前主管,被指控「密謀與外國勢力勾結」違反國安法,黎智英被羈押至今。當年,香港官方在根據新的安全法凍結其資金後,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宣布關閉。
長期以來,香港檢方和辯方均可聘用外國律師。香港終審法院的三名高級法官組成的裁決小組於去年11月駁回了香港政府阻止歐文代表黎智英出庭的提議。隨後,香港律政司提出申請,要求將案件延後審理以待人大常委會釋法,獲得高等法院批准。
去年12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香港特首李家超阻止外國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權力,推翻了香港高等法院此前的裁定。歐文的工作簽證延期申請也遭到入境處擱置。
立法會議員林新強周三表示,他對修正案允許外國律師申請例外參與國安法案件感到失望。他在立法會說:「對敵人仁慈就是對我們自己殘忍。」
黎智英的法律團隊辯稱政府的作為侵犯了他的權利,並就他被指控違法國安法進行抗辯。
該法律團隊還就歐文的工作簽證延期申請遭拒向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和香港入境事務提出訴訟。
兩起案件均已審理,正在等待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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