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19日參訪位於休士頓的NASA詹森太空中心,成為第一位參訪美國官方機構的我國國家元首。消息一出,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立刻消遣「只要買票誰都能去」,不過美國國會通過的「排華禁令」也被網友們舊事重提,反倒是中國官員與科學家在某些狀況下才進不去NASA。有中國網友很快注意到此事,表示「美國早就立法任何中國人不得進入NASA,卻偏偏讓台灣人進去」,「這是明目張膽的承認台灣不屬於中國」。
蔡總統19日造訪美國德州,並親赴NASA位於休士頓的詹森太空中心(Johnson Space Center),參訪控制中心、太空站訓練區。由於美國副總統彭斯日前才宣布,美方將在兩年後成立太空軍,成為美軍的第六軍種,蔡英文此時參訪NASA機構也格外受到矚目。中國學者認為,蔡參訪NASA是一種「漸進式的突破」,同時藉此試探中國反應,為將來的美台「官方交往」預留空間。
不過《環球時報》宣稱「有台媒分析,蔡英文能去NASA是一次『突破』的說法。一些台灣網友就並不買賬,留言諷刺『又是一個可以買票進去的聯邦機構』」。其實早在歐巴馬總統當政時代,眾議員約翰·卡伯森(John Culberson )就曾提議,不要讓NASA和中國國家航天局交流與接觸。美國國會在2011年也通過「NASA排華條款」,禁止NASA以其資金接待任何來自中國的官方訪客,NASA科學家也不得與任何跟中國企業有關的中國公民合作。若真要計較蔡總統為何能進到NASA,可能反倒不像《環時》消遣的那樣輕鬆。
航太總署(NASA)或者科學與技術政策辦公室(OSTP)不可將本法預算用於發展、設計、計畫、發表、實施、執行,任何跟中國政府、企業有關的雙邊政策、計畫、指令、契約,除非該活動已獲法律特別授權。
Public Law 112-55, SEC. 539 (a)
(a)條款的限制也適用於使用相關資金在NASA所屬機構接待中國官員來訪。
Public Law 112-55, SEC. 539 (b)
2013年11月,NASA在加州埃姆斯研究中心(Ames Research Centre)舉行會議,討論開普勒(Kepler)太空望遠鏡的探索太陽系外星體計劃。當時NASA就對所有中國籍申請人發出電郵,以上開法律規定為由,連正在美國其他機構工作的中國籍科學家在內,都被禁止出席會議。這項作法當時也引發不少科學家批評,甚至拒絕出席作為抵制,引發不小爭議。中國媒體當時則分析,美國航空航天領域「排華法案」有中美情報和政治博弈的現實因素,也有中國知識產權記錄欠佳的影響。
在科學家發起抵制後,被認為是「排華條款」主要支持者的眾議員沃爾夫(Frank Wolf)隨即表態,聲稱「排華條款」主要是針對中美不可進行「雙邊」合作,這次會議明顯是「多邊」性質,因此不在限制之列。雖然沃爾夫如此釋法,但該「排華條款」截至目前仍未被修正或廢除。雖然該法並非限制「所有中國人不得進入NASA」,而是對中美的太空合作做出限制,但此事讓中美之間的舊事再次被人們提起,更意外挑動敏感的台獨議題。中國網友就在《環時》網站留言:「這是明目張膽的承認台灣不屬於中國」。
根據NASA最新公布的參訪人員管制國家清單,中國與台灣雖然雙雙在列,但並不屬於絕對禁止之列。目前NASA針對外國公民參訪,僅有四種國家的公民遭到管制,需要經過特別審查與核准:(1)沒有外交關係;(2)被國務院認定為「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或者被商務部認定「恐怖分子支持的國家」;(3)被美國制裁或禁運的國家;(4)因為飛彈科技遭到關切的國家。不過其中來自第二種「支恐國家」的公民,「原則上不允許進入」NASA,這些國家包括伊朗、北韓、蘇丹、敘利亞。
蔡英文作為我國第一位以總統身份訪問NASA的國家元首,不過早在2005年,當時的副總統呂秀蓮也曾利用過境美國休士頓的機會,同樣參觀了美國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與其任務控制中心,並且在台裔太空人盧杰解說下,登上太空梭駕駛座。當時中央社的報導稱,呂副總統訪問NASA「是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以來,政府高層首度受邀參訪極具國防敏感性的美國政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