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和馬英九都是主動提出咨文,願意建立憲政慣例,却被不想讓總統出風頭的立法院(在野黨)擋下;至於蔡英文總統就任後隔年,在野的國民黨即提案要求總統就外交處境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直接被席次過半的民進黨否決,二0一九年總統大選電視辯論,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提出「每年到立法院進行報告」,蔡英文回應這個問題的說法是:「只要立法院邀請我就會去,這個是沒有問題的。」虛幌一招,民進黨團摸透了七百四十五天不開記者會的「大小姐」心思,豈會讓邀請總統國情報告的提案通過?當然,大小姐也不會循憲政途徑主動提出咨文。
自修憲將國情報告移轉立法院後,原本明定國民大聽取國情報告(每年至少一次),改為立法院「得」聽取國情報告,「得」的意思就是可聽可不聽,如果朝野立委想聽,則由四分之一立委提案並經院會通過後「得聽取」,或者總統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進行國情報告;簡單講,主動權在立法院,若總統想報告而立委不想聽,總統還是報告不了,如陳水扁和馬英九。
總統權力不受節制,民意忍無可忍
修憲修出一個立法院「有權」拒絕監督總統的條文,實在難以想像,更難以想像的是,朝野立委竟然長達二十三年,不論總統願不願意國情報告,都不讓總統進國會,使此一憲法增修條文形同虛設,也讓總統們樂得不受節制。
對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疑慮者,無非不想讓國情報告成為總統駕馭國會和領導政策的手段,如美國總統的國情咨文;其次,若總統的答覆(補充報告)與行政院政策競合,是否又形成另一種衝突?前者或許就是朝野立委的小心思,但是,台灣政治社會分裂嚴重,總統不再是全民總統而是政黨總統,國會不再是「全國民意」的代表,却成了黨爭的前線,總統參選人志在團結國家,國會又豈能缺席?
至於政策競合完全不是問題,畢竟總統是「國情報告」而非「施政報告」,是對特定大政方針的報告,如陳水扁為龐大的軍購預算,馬英九為兩岸領導人會面;即使當年李登輝答覆國大代表林林種種的問題,也沒發生過「競合」問題,涉及行政權者頂多交行政院「參酌」,遑論修憲後的行政院長,都是總統的執行長,朝野立委建言不得體,那是朝野立委有問題。
台灣政黨三輪替,民主的毛病愈來愈大,是時候重新踐行憲法,試試這套制度到底可用不可用,做為執政黨主席兼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與其遇到議題就先指著在野黨的民主DNA有問題,不如反省為什麼民進黨二次執政愈形艱難?更該警覺,當民意對權力不受節制的總統愈來愈忍無可忍,拒絕進立法院國情報告的總統參選人,最有可能促成政黨四輪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