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國賴姓女子日前控訴波蘭駐台副代表李波性侵一事,波蘭駐台外交代表機構「波蘭臺北辦事處」12日表示,台北市警察局當時調查的案件,與李波的公務身分無關,並稱該處堅定反對任何形式的騷擾,且致力於建立台波人民關係。波蘭臺北辦事處沒提李波所涉案件,也隻字未提性侵或性犯罪。
我國賴姓女子10日透露自己於2022年9月時,遭時任波蘭臺北辦事處副處長李波(Bartosz Ryś)性侵,地點還是在李波住處。波蘭臺北辦事處12日在社群平台稱,該處配合台北市警察局、地方檢察署和我國外交部,進行李波所涉案件的調查程序。
波蘭臺北辦事處說,2017年派駐台灣的李波,任期於2022年11月中旬屆滿,當時他留在台灣向檢方進行說明,「當事件澄清後才離開台灣」。該處英文聲明強調,反對任何形式騷擾,中文聲明則加上「侵害」一詞,並稱其深信促進尊重、平等和專業的價值,且承諾繼續建構波蘭及台灣人民間的關係。
我國外交部11回覆媒體有關李波案的提問,但沒有證實被告身分,僅稱2022年11月接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隊通報,有國人提告歐洲某駐台人員涉嫌性侵,而偵辦此案的台北地方檢察署有來函詢問豁免權範圍,經確認被告的駐台人員僅在執行公務時有豁免權,因此台北地檢署認定此案不具外交豁免權。
我國外交部也提到,被告在調查期間被裁定限制出境,並在律師陪同下到案向檢警說明,而檢方調查後做出不起訴處分,2022年12月底解除該名駐台人員出境限制。外交部稱,尊重檢方調查後的相關結果,但提到我國與該歐洲國家有簽訂《刑事司法合作協定》。
根據我國法務部資料,與我國有簽《刑事司法合作協定》的歐洲國家為波蘭和斯洛伐克2國,其中和波蘭是2019年簽署協定,並於2021年生效。外交部並未證實被告的駐台人員身分和國籍。另外,李波(Bartosz Ryś)10日推文稱,台北地檢署、台灣高等檢察署均認定指控不成立。
李波還說,賴女曾要求新台幣250萬元的和解條件,以交換撤回指控,「在這樣的脈絡下,我不能排除本件是為了索取金錢而提出的指控,也可能構成對我的誹謗」。他強調,自己並無外交豁免權,和一般台灣國民適用相同刑事調查程序。賴女11日則痛斥李波說謊,否認他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