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失去孩子已是無比痛苦,如果還因此被誤認為「殺嬰兇手」,那將是莫大悲劇。但這是澳洲新南威爾士一名婦女的真實經歷。
2003年10月24日,36歲的凱瑟琳‧福比格(Kathleen Folbigg)被法官認定犯下三起謀殺案以及一起殺人未遂,遭判40年刑期,而後在不斷上訴中減為30年。檢警指控,福比格涉嫌殺害她的4名親生子女,迦勒(Caleb)、派翠克(Patrick)、莎菈(Sarah)及蘿拉(Laura)。他們都未活過2歲,最小的只有19天大。福比格堅稱孩子都是「自然猝死」,但法官卻相信她「蓄意悶死孩子」。
2023年6月5日,曾被稱為「澳洲史上最兇殘連環殺人犯」的福比格在新證據表明她沒有謀殺親生孩子後,終於出獄,此時她已經56歲。時隔20年洗刷清白且重獲自由,福比格上周表示她非常感激。她的律師說,福比格案是澳洲歷史上最嚴重的司法誤判,也讓人們看見那些「明顯不可信且厭女的證據」是如何導致一個無辜且受創的母親蒙受冤獄。
這起令人震驚的案件自多年前就引起媒體關注,最終是世界各地科學家提出新的研究發現,才讓她獲釋。2年前,包括諾貝爾獎得主在內的90名科學家連署要求翻案,主張4名死者均帶有「罕見變種基因」,而這才是誘發兒童「猝死」的關鍵原因。
檢方以證據不足為由重啟調查,檢察官承認科學家的「基因突變」研究,改變了他們對本案死者死因的理解。5日,新南威爾士州檢察總長戴利(Michael Daley)表示,領導此案重新審查的檢察官巴瑟斯特(Tom Bathurst)得出結論,合理質疑福比格是否真的有罪。於是,新南威爾士州州長下令立即赦免福比格。「這對她來說是長達20年的磨難……我希望她平安,」戴利說道。
福比格的律師瑞戈(Rhanee Rego)表示,她當事人歷經的「漫長而痛苦的旅程」,凸顯出司法體系的病灶,「如果澳洲真想從這一悲慘故事中汲取教訓,就該認真檢視定罪後的審查機制。」
就連丈夫都不相信她!科學讓案情翻轉
福比格夫婦的4個孩子為何皆活不過2歲,是本案最大疑點。1999年2月,福比格的小女兒蘿拉去世,引發警方對她的初步懷疑。「我的孩子沒有呼吸了,」她當時在家中告訴救護車接線員,「我已經有3個嬰兒猝死。」當時她的丈夫克雷格‧福比格(Craig Folbigg)也接受偵訊和逮捕,但他很快就開始協助警方對他的妻子提出告訴,還交出她的個人日記作為不利於她的「證據」。
日記有個段落是福比格懷上蘿拉時所寫的內容:「顯然有其父必有其女。但我認為所有的憤怒、沮喪和所有的一切都已屬過去。現在我只想讓事情發生並順其自然。如果可以的話,我應該對我以前所有的孩子都抱著這種態度,但沒關係,我會用這種態度來面對我下一個孩子。」而另一段句子則寫下:「當我跟莎菈在一起的時候,我只希望她能夠閉嘴。有一天,她終於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