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星期三(6月21日)晚間在一個口頭表決中一致通過《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在表達國會民主、共和兩黨支持美台加強貿易關係的力度的同時,也堅持拜登政府要尊重國會在貿易協定談判領域的憲法授權,在未來的談判中必須與國會協商,協定也必須並得到國會的批准。專家說,如果這個立法經由總統簽署成為法律,那將使接下來的美台後續談判更加複雜。
此前眾議院籌款委員會(Ways and Means Committee)上星期才以42比0的票數無異議通過《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HR 4004, United States-Taiwan Initiative on 21st-Century Trade First Agreement Implementation Act)。
這個由國會參、眾兩院兩黨委員會領袖提出的立法,旨在提供國會對美台六月初在《21世紀貿易倡議》下達成首批協定的批准和實施的授權。法案中同時也要求美國行政當局,在未來談判中必須與國會諮商以確保談判的透明度。
國會有最終授權
儘管拜登政府表示,在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下雙方簽署的協定是行政協定無須國會批准,不過分析人士認為,一旦國會對此一協定的批准與實施有高度共識,行政部門將不得不接受立法要求,那也將使美台後續的談判增加複雜度。
一直在密切觀察美台貿易談判進度的哈德遜研究所日本講座副主任萊利·沃特斯(Riley Walters)告訴美國之音,儘管拜登政府是以行政權力來啟動美台在《21世紀貿易倡議》下的談判,但國會如果通過立法來要求監督,尤其是在一個有兩黨高度共識下通過的立法,那麼行政當局就沒有選擇必須遵守法律。
「如果國會通過一個法律說我們有國會監督權,那麼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就不能違背法律。國會是貿易與經濟議題的最終授權者,所以如果他們通過一個法律說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必須與國會商量,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就必須與國會商量,沒有任何辦法能繞過它。」
沃特斯說,這個立法不一定會為將來的談判帶來更多信心,不過與此同時,人們也見到國會更多兩黨共識,認為美國應該與台灣有更多貿易與經濟議題,但「它有一點將未來談判拋到空中,不知道是否能及時完成談判。」
美台商業協會會長韓儒伯(Rupert Hammond-Chambers)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也認為,國會通過新的立法將會增加談判的複雜性,不過他個人認為國會行使其權力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