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陳冉觀點:經濟奇蹟之下匆促的決定─還原日本福島核災的原因之二

2018-08-28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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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美國之外,日本是最積極建設核能電廠的國家,非但其總裝置容量(15,190MW)與總造價(669億美元)均高於其他國家,核電廠建造費與GDP比率亦居各國之冠。福島核災的福島第一核電廠為日本東京電力公司 (東電)所擁有並由其操作營運,該公司為全日本最大之電力公司,也是最大的核能發電公司,同時擁有福島第一核電廠(1967年開工4,696MW)、福島第二核電廠(1976年開工4,400MW)、全日本最大的柏崎刈羽核電廠(1980年開工8,212MW)、東通核電廠(2000年開工5,255MW)一半的權利,總裝置容量大於全日本核電廠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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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電廠屬於高初期投資長回收期的投資。戰後民間消費不足,日本GDP的快速竄升,未必能支應民營電廠鉅額投之所需之報酬率,東電在持續投資的需求下,作出降低電廠高程以節省成本的決定,似乎是正確。

表二
表二

為了省錢卻讓核能廠在災難來臨時更脆弱

每一座核能電廠的外圍一定有一條很長,既平又寬又直的大馬路直通電廠,路的另一頭通到海邊的核能廠專用的碼頭-重件碼頭,這一條路不是擺闊而是為了吊卸以及運送重達數百噸[1]的反應爐以及發電機的重件運輸道路。東電在福島第一核電廠施工規劃時,決定將原地面高程由35公尺挖掉25公尺的目的,除了要要避免施作一條數千公尺長的重件運輸道路的工程費(35公尺的高程比10公尺的高程要多建3.5倍的長度!),以降低反應爐與發電機等設備運輸與安裝的困難度之外,因為海水抽水機需要抽送水的高度降低,每年可因而減少約80億台幣之支出[2],廠區越高或是距海邊越遠,就要用更多的電。以40年壽命而言,其費用高達數千億台幣。此外,海水抽水機採露天設置,電廠救命用的緊急柴油發電機設置在低處沒有防水的地下室等,應該也是在「可以節省費用」的要求下做出的規畫。

海嘯不但越堤而且沖毀海嘯牆。(賀陳弘提供)
海嘯不但越堤而且沖毀海嘯牆。(賀陳冉提供)

福島核災之後有許多的檢討報告,幾乎都認為地震並未危害到核能電廠,海嘯高過廠區高度才是福島核災的主因,然而福島核災並不是無可避免的,而是可以預防的。日本國會所成立的獨立的福島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另有英文版)甚至更露骨的在結論有如下的報告 :

「福島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事故不是地震造成的…,福島事故是人為失誤造成的」、

「我們必須痛苦地承認,這是一個日本製的災難 (this was a disaster "Made in Japan"),其原因為服從命令、不敢質疑上級、執著於問題、群體主義及封閉等思維已根深蒂固於日本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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