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觀點:一個平等各自表述─哈佛也搞種族歧視?

2023-07-14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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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種「平等觀」的差異,各有道理。但在美國的族群問題只有「黑白」二元的時候,採取群體身分、濟弱扶傾的理論,或許還比較容易操作—白人就是優勢,黑人就是弱勢,所以給黑人一點優惠來平衡一下,尚稱合理。但當美國的族群不再是「黑白」二元,而是多元、複雜、混合的時候,到底族群是優勢,哪個膚色是弱勢,就難以界定,積極平權措施也就更不易操作。例如,同樣是非裔黑人,從非洲富有家族移民美國的非裔,與南北戰爭之前黑奴後裔的非裔,可以一律都當是「黑人」而優先入學嗎?同樣是少數族裔,華裔、日裔的先人也受到了慘痛的排擠、歧視、侵害,那為什麼在申請頂大時不但沒加分還要被降等(以讓出位子給黑人)?而在亞裔內部,作為新移民的印度裔、華裔、韓裔、日裔或許在成績上有著優勢,但越南裔可未必這種優勢,為什麼不能納入「弱勢群體」來享受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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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示威者在聯邦最高法院外抗議,因為大法官們當天否決了大學招生中的平權行動,宣布種族不能成為區別對待的合法因素。(美聯社)
示威者在聯邦最高法院外抗議。(資料照,美聯社)

美國自由派對「個人主義」的批評有理,但還是過於「非裔中心」(加上拉丁裔),而沒有好好回應同屬少數族群的亞裔。這樣忽視「多元」,可能也是在這場戰役中敗北的部分原因。

也因為平等觀的差異,使得本案的言詞辯論相當精彩—雖然可以明顯地看出Roberts大法官以及其他保守派大法官的傾向。例如,哈佛的律師Seth P. Waxman說:「對於某些很夠格的申請人來說,種族也許是個決定因素......就如同當哈佛管絃樂團今年需要一個雙簧管演奏者,那雙簧管演奏者自然就有競爭優勢。」他想要藉此強調,入學制度本來就是大學挑人,屬學術自由範圍。但最高法院院長 Roberts 的回應極為犀利:「是的。但我們沒有為雙簧管演奏者而打了內戰(南北戰爭),而是為了消弭種族歧視而打內戰。這就是為什麼它如此重要。」("Yeah. We did not fight a Civil War about oboe players. We did fight a Civil War to eliminate racial discrimination, and that’s why it’s a matter of considerable concern.”)。在另一段交鋒中,Waxman說,哈佛已經努力使得「種族」的考量,在錄取決定中的影響是「趨近於零」(“very close to zero”);Roberts立即追問:「是喔,所以本案只有一點點種族歧視?」(“Well, so there’s only a little racial discrimination in the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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