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馨雯觀點:再生能源是假淨零碳排之名的大開發嗎?

2023-07-17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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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也不遑多讓,從經濟部釋出的圖資來看,領海內在不久的將來,不是航道,就是風場,其他的海洋使用目的,包含生態保育、漁業經濟,幾乎沒有生存空間,但直到現在,我國都還沒有海洋空間規劃法及海洋保護區法。在缺乏妥善法制政策的情況下,經濟部放任廠商和地方自行角力、勾結,造成地方衝突、弊案層出不窮,又因未納入環社選商標準、缺乏管理機制,甚至有廠商和漁民發生嚴重衝突、爆發財務危機、滑樁三次、傳出行賄爭議(偵查中,未定案),但仍可以繼續開發,甚至取得第三階段第一期的開發權,地方漁民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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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領海內在不久的將來,不是航道,就是風場,其他的海洋使用目的,包含生態保育、漁業經濟,幾乎沒有生存空間。(圖: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吳斐竣研究員提供)
領海內在不久的將來,不是航道,就是風場,其他的海洋使用目的,包含生態保育、漁業經濟,幾乎沒有生存空間。(圖: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吳斐竣研究員提供)

政府未有完善的法制政策,就盲目地追趕再生能源發電容量,造成的衝突已罄竹難書,而地方居民、農漁民、部落站出來時,卻被「再生能源」、「淨零碳排」等偉大目標給壓了下來,甚至說這是綠綠相爭,要相忍為國。但從前面的數據看來,這些農地、漁場、傳統領域的犧牲,真的是為了減碳嗎?並不是。犧牲農漁民及部落權益所蓋的光電、風電,是給了工廠,是為了經濟發展,不是為了減碳,這不是綠綠相爭的議題,這仍然會回到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古典考題。

有人可能會說,大部分的案場都還在蓋,還沒有效果。但事實上,接下來的幾年,恐怕還是沒辦法有效減碳,除了政府根本沒有要真正面對工業用電成長無度的問題,為了因應核電廠的除役,再生能源如能應付增加的工業用電,多的也需要先替代核電。

產業必須檢討、轉型

上述我都在批評再生能源造成的環境和社會問題,以及認為再生能源根本沒有替代燃煤發電,難道我認為不該發展再生能源嗎?絕對不是。再生能源是我們邁向淨零轉型的必經之路,但是政府必須誠實地面對工業用電無度的問題。

誠如傑森希克爾於《少即是多》[6]中所述:「在全球規模上,能源需求量的增加,淹沒了再生能源產能的成長。所有那些新的乾淨能源並未取代髒能源,它們被補在髒能源之上。這個動態應該促使我們停下來思考。是的,我們需要盡可能取得更多的再生能源,但如果全球經濟繼續以現有的速度成長,再生能源不會造成夠大的差別。我們愈成長,全球經濟需要愈多能源,愈難用比較乾淨的能源來滿足需求」。

針對產業用電成長問題及產業如何轉型,共力研究社提出了《我們要怎樣的淨零路徑》[7]、《去油減碳:透過產業結構調整以減少台灣溫室氣體排放的效益分析》[8],前者說明,目前我國仍是以「用電需求」,來決定需要多少的再生能源發電量,即「以需定供」,但共力研究社建議,應該立基於資源有限,評估不同時期再生能源的供給量,並透過「價格機制」,引導出與之均衡的能源需求量,即「以供定需」;後者則分析說明,因石化產業有下列特性:進⼝⼤量原料、雇⽤少量員⼯、發給⾼單價但低總額的薪資、做出的產品境外出售,且溫室氣體排放絕⼤部分(93.20%)來⾃能源使⽤、排放量佔全體產業15.34%,因此石化業的轉型,對其他產業、就業的影響較低,且對於淨零的貢獻較高,是可以優先著力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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