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中華航空歷經4次協商,今(30)日確定初步達成「核心訴求共識」,工會也承諾1年內不會發動罷工,其餘訴求的協商期間將拉長至1年;若1年內所有訴求達成協議,工會也承諾3年內不會罷工。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勞動部次長施克和、桃園市長鄭文燦及華航董事長何煖軒、長榮航董事長林寶水、民航局長林國顯等皆出席今日的協商會議,機師工會也派出理事長李信燕、理事陳蓓蓓等人,雙方都展現協商誠意。
勞資雙方針對飛安、勞動條件等達成初步共識
機師工會表示,在華航勞資雙方所達成的訴求共識方面,資方同意針對飛航操作品保系統(Flight Operations Quality Assurance, FOQA)飛行數據監控使用原則進行調整,日後FOQA將以趨勢觀察為原則,優先加強人員訓練及場站改善,勿逕行懲處。
此外, 資方最終亦同意對「片面勞動條件的變更」進行明確限制,實質涉及勞動條件不利變更的調整須與工會進行協商等訴求。
至於長榮分會所達成的訴求共識方面,資方同意「最低服務年限」將由目前的15年漸進式調降,有關長榮公司自行訓練機師的部分,則將於2021年後調降至10年。
另外,在疲勞航班與飛航安全部分,長榮資方亦同意「紅眼航班」部分待機師飛行至目的地後,隔夜休息後再行返回、冬季長程航班(如台北飛往洛杉磯)增加航班機師人力配置,並原則同意惡劣天候授權機長有權延誤或取消的權限等訴求,以促進整體飛行安全與改善過勞情況為目標。
「其餘訴求若1年內達成協議,則3年內不罷工」
機師工會指出,其餘訴求也須在明年9月底前完成協商,屆時若未談成,工會依法仍保有合法發動爭議行為的權利。機師工會表示,期間若有其他訴求,發生爭議經調解不成立,雙方同意合意仲裁。日後1年內各項訴求一經達成協議者,隨即依約定日期實施,並納入原有與機師工會的團體協約中。
機師工會強調,倘若1年內所有訴求勞資雙方均達成協議,除了不當勞動行為外,工會同意依團體協約法3年內不進行爭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