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桃園市政府引進固體再生燃料發電業者,進駐觀音區桃園科技園區,說明會時引發地方人士抗議,因有污染疑慮。原來,之前觀音區焚化爐與大潭電廠,已讓民眾嫌棄,揚言居民要健康、不要回饋金。
以同理心,居民心聲可理解。但國家需電力,對策呢?
每個家庭需要用電或瓦斯等動力,也設開關面板或管線;需要處理廢棄物,也設垃圾桶與廁所。同理,社會亦然;國家需垃圾掩埋、焚化場、煉油廠、加油站、機場等,不是設在我家旁就是在你家旁,因我國地窄人稠而房地產密接。若說沒有設立發電廠,就不能用別地區的發電,則社會倒退回遠古,缺乏分工合作與互通有無的窘境。今天,人人需自行發電?可知團結互補方為上策,否則成本效益不得了。
其次,各類設施可能與天然或其他條件有關,例如,靠近水源或腹地夠大。則民眾的反應最好不是「受害者之姿」,而是「服務社會心態」,畢竟,負面心態無助於解決問題,抗爭之類作法雖可驅趕設施,但社會還是需要它,趕到別地區,只是另一抗議「二等公民而須接受設施」?
其實,更佳對策是嚴格監督,符合國家規範就可建設。因此,任何公共建設均攤開在陽光下,包括組成監督委員會,居民代表有權查詢工安與衛生等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若不合則不可運作。若需科技專業,則國家公權力須提供協助。亦即,政府介入,社會與民眾雙贏。這才是當代的社會公義,而非充斥抗爭的偏狹心態。
不幸地,社會流傳「嫌惡設施」這名詞,指發電廠等公共設施讓人嫌,這就讓社會傾向抗爭等負面對待。科技日益進步,各式設施已廣泛應用,發電等產生的風險就如各人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噎到、跌跤」等一樣,國民當皆平常心對待。國民本唇齒相依,互助合作則福祉更多。
*作者為大學教授